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宁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宁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永宁县于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已接近5年。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城)发〔2022〕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文件精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命名有效期为5年,已获命名的市县需要在有效期满前一年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复查申请,开展复查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有效保留我县“国家园林县城”称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宁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根据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等四大类共计18项国家园林县城任务指标,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做好指标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各项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科学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国家园林县城各类指标数据处理、统计制表工作,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制作与收集工作,撰写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技术报告及汇报材料等。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含量高,必须在2022年10月中旬完成。
三、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技术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或复查工作的能力,同时需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为期3天,凡有意参加项目询价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单位持资质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三楼310进行报名登记,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
永宁县于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已接近5年。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城)发〔2022〕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文件精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命名有效期为5年,已获命名的市县需要在有效期满前一年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复查申请,开展复查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有效保留我县“国家园林县城”称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宁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根据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等四大类共计18项国家园林县城任务指标,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做好指标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各项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科学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国家园林县城各类指标数据处理、统计制表工作,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制作与收集工作,撰写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技术报告及汇报材料等。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含量高,必须在2022年10月中旬完成。
三、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技术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或复查工作的能力,同时需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为期3天,凡有意参加项目询价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单位持资质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三楼310进行报名登记,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
标签: 城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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