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招标公告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TYF-CG-JZXTP-2022-024

项目名称:民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民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包含1座水库、2处防洪堤、10座渠首、11条渠道的测量、界桩埋设等内容)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5)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6)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半年的完税证明(2022年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采购)(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民丰县文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云芝

电 话:09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利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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