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Q)W-14000Y(Q)有机热载体锅炉招标公告

YY(Q)W-14000Y(Q)有机热载体锅炉招标公告






关于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YY(Q)W-*****Y(Q)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YY(Q)W-*****Y(Q)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YY(Q)W-*****Y(Q)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

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将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沥青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批复的2台75t/h临时燃煤锅炉改建为1台45t/h天燃气式有机热载体锅炉。项目占地面积为3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安装一套燃气式导热油炉(包括锅炉房、锅炉燃烧系统、辅助设施设备、2T蒸汽发生器、管路系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导热油炉采购时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

①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活污水排放。

②本项目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烟气余热换热器的介质为除盐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并依托现有项目除盐水站软化,与烟气通过余热换热器换热后的热水进入现有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单独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及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0~80dB(A)。通过采取锅炉房封闭,安装隔音、吸声材料,优化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16t/a,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终审:李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有机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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