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新建工程10KV高压开关柜设备招标公告

热电新建工程10KV高压开关柜设备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5006

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4]1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10KV高压开关柜设备采购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2010]2921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占地面积111919m2,项目投资约58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拟采购与上述设备配套的10KV高压开关柜,招标范围如下: 4、发变组继电保护装置5面;5、同期装置1面;6、厂用电源快速切换装置1面;7、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1套;8、故障录波器屏3面

2.4
计划交货期:2015年03月10日 至 2015年06月1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含1亿元)以上; 3)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间内; 4)具有10KV及以上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 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各地检察院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具有达到或超过本工程规模的高压配电柜(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供货业绩五个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1 月 5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待定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收到购买文件汇款单3个工作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葛海栋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毅(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师锐 电话:137*****076
传  真:***-********

日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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