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房屋建筑安全检测评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KLG20223037)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房屋建筑安全检测评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KLG20223037)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广西分行”或“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房屋建筑安全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
现拟采购一家专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负责房屋建筑安全检测评估服务工作。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等规范文件及行业标准,本次房屋建筑检测内容为安全性鉴定,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基础、外观质量检查、外观构件材料强度(混凝土、钢筋、砌体、钢材等)、混凝土构件的配筋、结构与构件几何尺寸、变形、侧向位移等检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7万元。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0.10万平方米,本次检测建筑总面积约1.34万平方米。办公楼为地下1层,地上7层,总高度约35米;食堂为地上2层,总高度约15米。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范围;
(11)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现场文件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3)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标书发售联系人:李 艳、刘鑫莹
(5)联系方式:电话:0771-******* 传真:0771-*******
(6)联系邮箱:*********@qq.com">*********@qq.com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方式获取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非自然人时须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非自然人时须提供);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时须提供);
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上述证件(资料)送达,快递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前台,收件人:李艳,联系电话:0771-*******,传真:0771-*******,联系邮箱:*********@qq.com">*********@qq.com;
购买招标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8月19日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9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特别说明:如投标人采用电汇、转账缴纳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2年8月19日9:0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9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融采购网(http://www.cfcpn.com/jcw)、()、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http://cg.cdb.com.cn/)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9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瑶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chenyao_gx@cdb.cn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 邮编:****** 联 系 人:杨建虹 电 话:0771-******* 传 真:0771-*******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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