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53*****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勘察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 |
总投资(万元):*****.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4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7开标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4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JLHS0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勘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勘察; 2.2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00万元; 2.3项目概况:新建及改扩建泵站约42座、铺设二次供水管网约141.74公里、改造楼内管道及水表约*****户(以实际工程发生为准)等;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招标范围: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地形图测绘:图根点控制测量,碎部测量,数据编辑,检查修改,成果资料整理、出图、刻盘(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2.6勘察服务期限: 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勘查报告,其余勘查成果根据长春市整体改造时序要求完成; 测绘:对无地形图区域,按设计需要,提供1:500地形图;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其他人员:勘察人员5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勘察单位;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势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0431-********(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为了更好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新冠疫情”传播渠道,按长公管委办【2022】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将以视频会议直播(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组织开标,请所有参会人员开标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见招标文件,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在视频会议中手持身份证,如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手持授权委托书进行身份核验,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5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提前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使用企业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招标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2185号 联 系 人:刘大鹏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瀚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昆玉府10号门1212室 联系人:曹波 联系方式:133*****65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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