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临湘市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4】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2014-061
2.3 建设地点:临湘市工业园;
2.4 规 模:本工程内容及规模为:凯美大道,全长250米,包括道路、路灯、绿化、排水等项目。工程造价约为113万元(实际以临湘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5 工期要求:60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临湘市凯美公租房配套建设工程全部施工范围,包括道路、路灯、绿化、排水等(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在湖南地区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9261
6.5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凯美公租房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凯美公租房配套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4 年12月29日至 2015 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止。
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建造师证及身份证以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相关岗位证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含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和个人查询网址及密码);
②授权委托书;
③介绍信(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南正街爱国巷粮食新村),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7.2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1月 19 日9时,地点为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 9 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9 时00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临湘市湘北西路21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3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河东中路市财政局家属区1栋五楼(湖南天鉴临湘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151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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