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餐公司天津地区副食干调(天津分公司)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副食干调(天津分公司)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副食干调(天津分公司项目)采购专有化协议 |
交货期: | 一般为每天配送 |
数量: | 约700项产品 |
交货地点: | 天津塘沽 |
项目概况: |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副食干调(天津分公司项目)采购专有化协议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3、会员要求:投标人须是有效期内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会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北京先发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购买会员的合同及发票。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食品类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食品类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食品类业绩金额累计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 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食材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食材且食材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食材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5、投标人至少具有2名配送人员(负责配送及装卸)、2名司机,司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6、投标人至少具备2辆厢式运输车辆,若为自有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若租赁车辆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所有人名称与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名称一致。 7、本项目采用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我方最高限价,超出后报价无效。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无效,否决其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到2022年08月0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如果不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钩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填写: yuna2@cnooc.com.cn)。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3、投诉渠道联系方式: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4、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5、价格调整机制: 浮动单价+市场价格联动; 本合同适用调价周期: 全品类:根据各行项目品类选择下列对应的调价周期 蔬菜、水果、蛋类、豆制品:15天 鲜活水产品、鲜肉、冻品:3个月 粮油、调料、干货、熟食:1年 零食、饮料、冲饮、其它预包装食品、酱腌菜、杂品:固定单价 调价周期内价格保持不变,但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极端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个别产品波动超过15%(含15%),则申请个别产品价格调整,价格波动低于15%,则不进行价格调整。货物的规格变动时(规格变动不超过20%),双方可以依据原货物规格比例调整价格。 调价计算公式 当次调整确定的新价格 = 原始合同价格 *(1+价格波动比率) 价格波动比率=(当次调研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 释义: 原始合同价格:双方合同签订的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在合同签订前后,对市场价格进行调研,从而记录的市场价格。 当次调研价格:合同执行期内申请价格调整时当次调研记录的市场价格。 价格调研及市场价格是指第三方网站价格,本合同适用价格调研网站如下: 渤海地区使用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平均价格(http://www.foodmap.com.cn/); 上海地区使用上海阳光餐饮价格网价格(www.ygcy8.com); 广东地区使用中农数据天天采配网价格(https://www.znttcp.com/)。 该价格网站公布的某产品一个“调价周期”(调价周期1年的只参考订单前一个月)内的平均价格;(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参考“均价”项、上海阳光餐饮价格网参考“农批”项、中农数据天天采配网参考“价格”项)。 无法匹配第三方网站的物资调价,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如市场调研网站中有双方认可的同类产品,可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价格调整。 (2)涉及无法匹配指定第三方网站价格的物资,可参考需求所在地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食品价格波动指数或指定第三方网站发布的价格波动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3)适用于因疫情防控采取了封城/封区/农副产品集散地出现疫情等特殊情况且供应商有充分证据证明指定第三方网站个别物资价格失真的时候。可以采取市场价格调研方式解决,需求单位与签约供货商可到当地大型农贸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确认价格,采办共享中心具备参与条件的,邀请采办共享中心参加调研。 (4)按照以上三个序号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调价方式,最终价格由采购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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