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社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灵璧县人社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宿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政务组办〔2022〕1号)和《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经济发展政策信息公开。

1.切实做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财政、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解读,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3.进一步贯彻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围绕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集中公开18项提升领域推进情况,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向社会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牵头,事业股、职建股、仲裁股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

6.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责任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主动公开稳岗就业信息。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让相关群体及时了解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切实提高政策发布质量

(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15.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7.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一)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8.年底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9.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政策文件库”。(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二)提供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

20.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定制“政策礼包”,推动惠企政策直达直享和在线办理,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深入企业,认真倾听企业诉求、理清企业需求,围绕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打造“一企一策”政策集成产品,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以实打实的行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三)优化政策解读发布、咨询答复服务。

21.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配合推动政务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更新解答内容、丰富解答形式,全面落实“一般性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提供智能、及时的政策问答服务,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十五)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25.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就业促进股、养老保险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28.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七)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29.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1.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使用答复模板,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在办理过程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八)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32.信息发布时,使用一键排版功能进行排版,保存后到前台查看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待符合要求后再正式发布,具有特定格式要求或固定模板的信息除外(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合同公开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定期自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九)完善规范公开平台。

3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聚合联动效应,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确保规范有序运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4.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严格落实指导监督责任

(二十)强化工作保障。

36.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7.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8.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一)加强业务指导。

39.加大对人社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镇(经济开发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各股室(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0.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适时报送政务公开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二)狠抓任务落实。

41.结合业务重点,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梳理形成并发布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公开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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