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医药物资储备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医药物资储备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药物资储备服务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1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医药物资储备服务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01 | 医疗急救等 | 300.***** | 1项服务 |
02 | 骨伤外伤等 | 300.***** | 1项服务 |
03 | 抗病毒药物等 | 304.0875 | 1项服务 |
04 | 医用耗材类 | 85.***** | 1项服务 |
05 | 中药饮片 | 139.5 | 1项服务 |
06 | 血液制品1 | 114.03 | 1项服务 |
07 | 血液制品2 | 129.906 | 1项服务 |
08 | 安宫牛黄丸 | 7.8375 | 1项服务 |
09 | 碘化钾原料 | 4.56 | 1项服务 |
10 |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 2.85 | 1项服务 |
11 | 抗生素制剂 | 99.75 | 1项服务 |
12 | 大输液品种 | 69.****** | 1项服务 |
13 | 中药制剂 | 85.215 | 1项服务 |
14 | 医用口罩 | 31.4925 | 1项服务 |
15 | 医用耗材及防护用品 | 21.5175 | 1项服务 |
16 | 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 | 45.6 | 1项服务 |
17 | 连花清瘟颗粒 | 29.925 | 1项服务 |
18 | 金花清感颗粒 | 45.6 | 1项服务 |
19 | 病毒采样试剂1 | 12.1125 | 1项服务 |
20 | 病毒采样试剂2 | 12.1125 | 1项服务 |
21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1(荧光PCR法) | 14.9625 | 1项服务 |
22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2(荧光PCR法) | 14.9625 | 1项服务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2包):为加强市级医药储备管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现拟将市级医药储备中部分品种(品种名称及数量见《储备清单》)的储配服务以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服务供应商,以满足本市医药储备所需,提升应对突发状况应急保障能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采购编号/包号:2241STC*****/01-2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01-03包、06-07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04包: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05包、08-13包、16-18包:供应商若为药品代理经销商,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包内全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为包内部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则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
14包: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代理经销商,则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包内全部医疗器械生产商,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包内部分医疗器械生产商,则须同时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5包: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生产商,则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9-20包: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代理经销商,且储备品种为第Ⅱ类医疗器械,则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则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1-22包: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代理经销商,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29 至 2022-08-05,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2022-2025年、预算金额为1872.******万元、当年安排数为624.******万元。
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联系方式:张晓佳,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薛茗、曹月悦、刘晴、尹皓,010-********(获取文件)、010-********、********(项目问询)、caoyy@sstc20.com(项目问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茗、曹月悦、刘晴、尹皓
电 话: 010-********(获取文件)、010-********、********(项目问询)、caoyy@sstc20.com(项目问询)
标签: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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