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XYDZ--202207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0日08时00分到2022年08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
证原件于2022年08月10日2022年08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华
盔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办理报名
登记手续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系
递交方式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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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7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
楼708室)
七其他
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便携彩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XYDZ-2022071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
及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数量:便携式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1套。2980001质保期:设备质保1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20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并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
3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7%,余额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木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
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险费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的网页版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
关证明材料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分包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
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7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
址为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逾
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00
询价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八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
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31-58269933
地址:湘潭市岳塘路19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恒段海南
电话:0731-58563896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
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
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
达
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
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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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
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月日
50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询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
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询价:(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
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
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t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3.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
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湘潭市岳塘路193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31-582699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周恒段海南
电话:0731-5856389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北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漂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