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非酸类除垢剂解堵服务
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非酸类除垢剂解堵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非酸类除垢剂解堵服务
招标编号: ZY22-XJT14-FK14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克深、克拉区块气井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管柱及地面管线常常会出现硫酸盐和碳酸盐类的结垢,造成生产通道堵塞,导致气井产能快速下降,甚至造成气井长时间关井,无法正常生产。对于碳酸盐类的垢,可以通过酸化解堵作业清除,但对于硫酸盐类的垢,包括硫酸锶、硫酸钡、硫酸钙等难溶垢,常规的酸化措效果不佳,为尽快解决库车山前井生产中面临的难题,清除生产管柱中的硫酸盐类垢,需要引进先进的非酸类除垢技术解决生产管柱垢堵问题,恢复和提高垢堵气井的产量。
2.2 招标范围:根据克拉油气开发部生产安排,提供非酸类除垢剂解堵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非酸类除垢剂解堵剂材料、非酸类除垢剂解堵剂水溶液配制工艺技术和性能检测、现场施工过程技术指导、资料上交等服务内容。非酸类除垢剂解堵服务根据单井解堵提产设计而定。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井场。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非酸类除垢解堵剂需经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的非酸类除垢剂性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要求所提供的除垢解堵剂与清水1:1(体积比)混合PH≥12;
(2)除垢剂溶垢能力:
溶垢试验使用除垢剂与清水1:1(体积比)混合,除垢剂用量50ml/克。
在120℃反应4h的条件下,除垢剂对现场块状垢样的溶垢率>35%。
在120℃反应8h的条件下,除垢剂对现场块状垢样的溶垢率>40%。
(3)13Cr钢片腐蚀评价:
在140℃条件下,反应4h,腐蚀速率<0.1g/㎡?h。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内容需满足以上要求。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工程师至少2名,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解堵提产技术现场作业经验;③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①项目工程师人员名单;②项目工程师学历证书扫描件;③项目工程师现场作业简历;④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⑤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口超高温超深井(井深≥6000m且目的层温度≥150℃)的非酸类解堵或除垢解堵技术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国内业绩。(2)经业主签字盖章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列明施工井号、施工时间、作业内容、服务情况)。(3)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施工时间、作业内容等,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2.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7月30日08:00至2022年8月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4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
电 话:yangyub-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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