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赣州市于都县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内容公开
2022年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赣州市于都县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内容公开
[2022-07-29]
2022年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赣州市于都县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关键性内容公开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乙级资质(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单位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征信(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在其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交通类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 项要求。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5分 养护组织设计:15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2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1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
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
工期、质量、安全、交通组织方案保证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
保通措施 | 6分 | 保通措施一般的得3.6分,较合理的得4分,合理的得4.4分;措施中能提供以往成功案例的(案例有路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证明过),每提供一个加0.8分,最多加1.6分;本项最多得6分。 | ||||||
养护组织设计 | 15分 | 养护期养护方案和计划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养护期人员安排和分工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养护期设备配置计划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养护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通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养护期应急预案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15分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基本分 | 12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
项目经理 | 1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回溯五年)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3公里(含3公里)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养护的加1分; 本项最多加1分。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未体现后期养护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 | ||||||
项目总工 | 2分 |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 拟任项目总工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回溯五年)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3公里(含3公里)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养护的加1分; 本项最多加1分。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未体现后期养护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 | ||||||
10分 | 养护人员配置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
4分 | 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Ⅰ要求的加2分,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Ⅱ要求的得4分;本项最多加4分。 | |||||||
2.2.2 (3)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
投标人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回溯五年)获得过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或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1分。 满足承诺中标后按评标办法附件1中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得3分,最多加3分。 本项最多加4分。 | ||||||||
履约 信誉 | 15分 | 被评为B级(含B级)以上的得15分,C级的得10分。 采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交通建设市场相关公告企业名单中主体一类或主体二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均按B级信用对待。 |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五年(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3公里(含3公里)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养护的(含建设及养护工程的项目),每个加2分,该养护工程里程每超过3公里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二项: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中标结果公告(网上可查询,必备)。 要求提供查询网址和网上查询页面复印件。查询网址必须是省、市、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者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无法查询的业绩为无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未体现后期养护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3.6.1款不适用,删除。 |
养护资格人员及养护设施、设备要求 | |||
养护资格人员 | 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Ⅰ | 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Ⅱ | 主要设施、设备 配置最低要求 |
高级工及以上人员 (人) | 1 | 2 | 养护设施设备配置: 路面清扫车1辆 |
中级工及以上人员 (人) | 2 | 4 | |
注:1.养护资格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人员名单、相应养护资格等级证书,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2.养护设备需按上表要求承诺配置,并提供承诺函,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承诺的养护资格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回溯一年,下同)银行工资流水,近一年社保证明文件,若无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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