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Z2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Z2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16: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103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220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伊春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鹤岗市永昌村南侧,接鹤大高速K3+500,止于金林区苔青镇东,接拟建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路线全长99.389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cmSMA-13细粒式沥青马蹄脂碎石(改性)上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中面层、8cmATB-25密级配沥青碎石下面层、32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碎石功能层(中湿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鹤岗连接线(一级公路标准),长2.35公里。主要控制点:鹤岗市新华镇、红旗乡、蔬园乡、鹤林林场,伊春市金林区、丰林林场、丰沟经营所、小昆仑林场、大昆仑经营所、西林镇、白林经营所、苔青镇。本段共设桥梁32座,其中:特大桥3536.34米/1座,大桥6013.34米/21座,中桥758.8米/10座;涵洞259道(含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隧道6010米/3座(特长隧道4398米/1座、长隧道1133.5米/1座、短隧道478.5米/1座);主线上跨分离6座,天桥11座,通道桥5座;鹤岗(一级公路)连接线2.35公里/1条,改移道路34.285公里/97处;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1处为枢纽互通,2处为服务型互通);服务区2处(鹤岗服务区、金林服务区),观景平台2处(青石山及白林观景平台),1处管理公司(与鹤岗西收费站合建),匝道收费站2处(鹤岗西、金林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2处(分别与鹤岗西、金林收费站合建),隧道监控通信站1处(峰岩山隧道监控通信站),隧道变、配电站3处(摩天岭隧道供配电用房、丰林隧道供配电用房、峰岩山隧道供配电用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5个,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Z1 | K2+300~K22+000 | 19.7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鹤岗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 1210 |
Z2 | K22+000~K52+000 | 30.02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 1110 |
Z3 | K52+000~K82+000 | 29.98 | 1174 | |
Z4 | K82+000~K101+688 | 19.69 | 1103 | |
Z5 | 摩天岭隧道1.13km、丰林隧道0.48km、峰岩山隧道4.4km | 6.01 | 本项目隧道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 1148 |
注:Z1标段不含ZK3+382.5/GK2+250下穿鹤佳铁路桥。
2.5监理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48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Z1~Z4标段: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Z1~Z4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
Z5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累计独立完成过长度不少于6公里(左右洞不累加)的高速公路隧道且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长度为3公里(左右洞不累加)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
3.1.3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Z1~Z4标段: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Z5标段: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试验室主任:
Z1~Z4标段: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四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Z5标段: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四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19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将同时进行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的2个项目共9个标段的施工监理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的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如下:
(1)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项目共9个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2)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项目共9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当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2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时,允许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在所投的各标段内重复出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中标情况,若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0时00分至2022年8月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36*****900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先生、陆女士
传 真:0451-********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 话:045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①内容、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6~7.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7.3~8.6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6~1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针对性一般的6~7.3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7.3~8.6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6~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分 | ①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6~7.3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7.3~8.6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6~10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Z1~Z4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以标段计)证明材料的,加4分,最多加12分。 注:类似项目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
Z5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以标段计)证明材料的,加4分,最多加12分。 注:类似项目指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近五年业绩 | 25分 | Z1~Z4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独立完成的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加5分,最多加10分。 |
Z5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座独立完成的长度不小于1000米(左右洞不累加)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加5分,最多加10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5分 | 企业信用 评价 | 5分 |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①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②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注: a.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b.得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c.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完成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包含,上限为包含。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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