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卫生服务室及合作社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卫生服务室及合作社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结束时间: 2015/1/9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TZQ********9001
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卫生服务室及合作社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村民委员会 的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卫生服务室及合作社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
(2)工程规模: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860㎡,地上两层,建筑高度约11米。投资额约16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1 月 20 日—2015年 4 月 20 日,总工期:90日历天.(含春节假期)
(4)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建设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
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
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卫生服务室及合作社综合楼建设工程
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860㎡,地上两层,建筑高度约11米。
约16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2011年12月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土建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1年12月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土建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企业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书面证明材料;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中均可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手续费155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0 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4年 12 月 29 日至2015年 1 月 9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 1 月 9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5年 1 月 13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24 时之前发布该工程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发布的,不另行发布。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采取现金方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双墩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
联系人:管女士 联系电话:138*****76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顾敬华 联系电话:130*****168
传 真:****-********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年 12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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