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2年护眼灯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2年护眼灯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2年护眼灯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其他灯具

采购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9日19: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 1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 1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项目联系电话178*****121
采购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千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谢 178*****121

项目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2年护眼灯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CS]*******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2年护眼灯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室内照明灯具护眼灯1(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自主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描述: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附件1)。 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明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 1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        

联系方式:陈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千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2401号            

联系方式:小谢 178*****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  178*****1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眼灯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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