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新能源公交车及车辆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蓝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新能源公交车及车辆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蓝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新能源公交车及车辆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蓝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新能源公交车及车辆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5栋104-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08 月 23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YCYZCG-2022-036
2.项目名称:蓝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新能源公交车及车辆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570.00万元
最高限价:¥5570.00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单价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1 | 车辆检测设备 | 15组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60万元/组 | ¥2400.00万元 | ¥2400.00万元 | 否 | |
8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20度) | 15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48万元/台 | ¥3170.00万元 | ¥3170.00万元 | 否 | ||
10.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255度) | 35台 | 70万元/台 | 否 |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根据采购方实际车辆需求分批交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车生产或销售;
(2)非生产厂家报名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08月 01日至2022年 08月 05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5栋104-107号)。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不接受影印件)
4、售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 08月 23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5栋104-107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壹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保证金可以下列两种方式提交:
1)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在2022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之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到本项目指定的下列投标保证金管理账户.
银行账号:430*****543*********
开户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黄古山支行
以投标保函提交。要求提交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注明项目名称和在投标有效内不可撤销的投标保函原件。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提交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注明项目名称和在投标有效内不可撤销的投标保函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项目采购代理编号(如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名称:蓝山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州市蓝山县和平汽车站
联系人:肖志坚
电话:139*****5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5栋104-107号
电 话:139*****145
联系人:李女士
邮 箱:**********@qq.com
标签: 城乡公交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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