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及洪水风险图编制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及洪水风险图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省本级实施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县级数据采集移动巡查系统建设;第二标段为小流域洪水分析;第三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保障视频监控补充完善;第四标段为山洪灾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第五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保障系统;第六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救援系统;第七标段为山洪灾害防御视频会商系统补充完善;第八标段为省级平台及市县审核汇集平台建设;第九标段为松干右岸、东辽河二龙山左右岸、西辽河左岸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第十标段为月亮泡蓄滞洪区和吉林市城区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

2.2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第四标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第一标段为县级数据采集移动巡查系统建设、第三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保障视频监控补充完善、第七标段为山洪灾害防御视频会商系统补充完善、第八标段为省级平台及市县审核汇集平台建设的投标人需具备: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双软认证资质;
具有1个以上(含1个)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同时具有监测预警站点、中心监测平台以及视频建设)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为小流域洪水分析的投标人需具备: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具有1个以上(含1个)防汛类系统软件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为山洪灾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投标人需具备:
投标商应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投标商应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投标商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或已在吉林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其他地区测评机构;
投标商应具备涉密集成资质;
投标商应具备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投标商应具备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保障系统、第六标段为山洪灾害应急救援系统的投标人需具备:
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发电机、灯具及安全绳、救生绳产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并能通过网上验证);
投标货物能提供与防汛部门用户签订的此类供货合同原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九标段为松干右岸、东辽河二龙山左右岸、西辽河左岸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第十标段为月亮泡蓄滞洪区和吉林市城区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的投标人需具备: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
本次采购系统开发所使用的基础平台为Skyline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和Arcgis二维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并能够在Silverlight二维系统软件平台上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凡有吉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业绩的,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全部山洪灾害防治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或作为废标条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原件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二、三标段每个标段售价300元;第四、七、八标段每个标段售价500元;第五、六标段每个标段售价800元;第九、十标段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韩建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源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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