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预重整程序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破产预重整程序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破产预重整程序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第5号第1次发布
2021年11月8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作出(2021)川1521破申3号《决定书》,对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升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作出(2021)川1521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由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等单位派员组成的东升地产清算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为了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重整成功机率,实现重整利益最大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预重整管理人特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注册登记情况
东升地产成立于2003年9月9日,在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宜宾市南岸戎州路西段右侧长茂综合楼四单元,法定代表人:彭燕华,注册资本:93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3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袁量持股51%,彭琳持股49%。
(二)主要资产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柑子园C-1-2-2地块(南岸东区柑子园街与戎州路之间,柑子园街东侧)内编号为YSR2009-13面积为*****平方米(约17亩)的土地开发权。该宗土地为“毛地”方式出让,项目名称为“东方名苑”,分为二期开发建设。东方名苑一期用地面积约6亩,现已完成开发建设并出售。二期用地面积约11亩,尚未完成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未进行开发建设。
柑子园C-1-2-2地块东升名苑二期(2、3号楼)工程规划建设方案与一期规划建设指标联合计算容积率4.5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下,绿地率30%以下,二期规划核定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住宅*****平方米(含返房安置约*****平方米)、商业6568平方米(2号楼局部3层和3号楼局部2层)、物管用房116平方米、公厕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商业*****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详细资产情况待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后予以明确,但有关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仍以现状为准。
(三)主要负债
截止目前,已申报债权共计约*****.67万元,其中申报担保债权约7176.78万元,申报职工债权约138.23万元,申报社保债权约13.06万元,申报税收债权约362.54万元,申报普通债权约*****.06万元。东升公司最终负债情况以破产程序中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及性质为准。
未按破产程序中指定方式申报的债权,以清算程序结案的最后分配前仍未补充申报的按失权处理,以重整和和解方式结案的按同类债权的同等待遇执行。
二、投资优势
通过破产程序“编程”式的重整模式会使常规视角看来债务缠身满目苍夷的企业被司法程序“过滤”得更加干净利索,甚至使或有负债的规模也更加具有预见性。
(一)有破产保护手段托底孵化
破产程序期间,针对破产企业的所有执行程序都将被中止,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都会被解除,有关破产企业的诉讼和仲裁等司法程序在管理人接管前都会被中止,也排斥破产期间新增诉讼的可能,这使得所有债权人只能选择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破产企业存量资产的清算价值是实现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的现实条件,破产重整程序中仅要求投资人提供的条件优于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人所享受的清偿条件,这几乎就决定了投资额度的有限性,而对较低的统一清偿条件也使破产期间未申报的或有债权具有了可预测性。不论是破产企业还是投资人想要的保护措施,在破产程序中应有尽有,而所有这些破产保护措施都可能为重整和和解成功后的破产企业和投资人充分利用,可以使困境企业恢复到“货出得去,钱进得来”的活跃状态。
(二)项目本身具备市场竞争优势
项目本身的价值才是投资人关心的核心要素,管理人提示的是,进入破产程序不是否定破产企业本身主营业务价值的理由,这是因为当前状态下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确非主营业务被市场淘汰才进入破产的,更多的是被多重担保等行为拖累至困境的。
周边环境来说,2021年宜宾市GDP为3148.08亿元位居全省第三。2021年宜宾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位于四川省前列。截止2022年1月,宜宾市区平均房价9078元,边际均价7869元,紧次于省会城市成都。公开渠道查询,2018年7月宜宾市南岸大地坡A7-1地块、南部新区(北区)BQ11-01-02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拍卖中,阳光城集团竞得地块成交价为*****元/㎡,楼面地价约6511元/㎡。而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南岸主城区主干道长江大道,交通便利,周边入住率高,消费环境优越。
此地块虽然为“毛地”出让,但4.5的历史容积率在司法程序中仍被维持实属不易,政府也已成立帮扶小组,拟加快项目推进,政策加持的利多明显。
特别提示,为提高小区品质,增加项目优势,本项目可协调相关部门,拆除位于戎州路西段的翠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楼(原翠屏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楼,面积约2000平方米)用于修建本项目大门及通道,但投资人需承担相关成本。
三、重整投资方式
本项目重整投资方式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一)股权收购投资方式。该投资模式收益来源于分红
(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等债权投资。该投资模式收益来源为融资协议确定的用款规模内实际用款金额乘以约定的利率,以及允许额外收取合法且合理的管理服务费。
(三)其他方式。意向投资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有利于项目重整成功的其他投资方式。
请各意向投资人根据项目现状对项目的投资价值进行估算,以确定最具竞争力的报价范围和投资方式。
四、投资人必须承担的公共义务
除了一般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规定的义务外,应征人须事前承诺履行以下公共义务:
(一)继续拆迁。投资人应当配合开展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保证拆迁安置费用及后续工程修建费用及时到位。
(二)交房办证。投资人应当保证本项目建设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实际向所有购房户交付房屋并代为办理相关产权证。
(三)公共支出。重整投资人需保证本项目的破产费用、共益债权以及管理人的报酬等费用。
五、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拥有与东升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二)意向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经营正常,最近3年内无重大故意违法行为,无正在被强制执行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能力落实后期全部建设资金,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并落实工程保证金;
(五)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前4项资格条件。
六、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一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投资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介绍;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及企业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现行章程复印件;
6.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
7.具备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9.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说明书参与东升公司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东升公司的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投资计划书》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计划书》。《投资方案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计划执行期限、监督期限以及承诺书(主要是担保和保证)等其他内容,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四)签订《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针对其《投资方案》进行实质性磋商,双方依据实质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多个的,按“价高者得”原则择优确定签订《投资协议》对象。
(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已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制作不同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但版本以三套为限。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条件时,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
七、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履约保证金按1000万元确定。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即取得投资人资格。保证金缴纳时间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保证金的退还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八、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并非要约文件;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应征人自报名资料提交时起,视为同意按目标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次日起第20日17:00(截止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二)材料递送方式
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各应征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管理人。(收件人:东升清算组,联系电话:191*****007;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宜宾市第082号邮政信箱)。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151*****065)、侯律师(184*****144)。
特此公告。
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代章)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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