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报价 | 报价:(大写)----元/年 (小写)----元/年 服务期:------年 |
投标供应商全称: (盖章)
代理人(被受权人)签字:
三、合同的授予及期限:
我公司承诺于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按照本次采购文件和我公司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服务转让、转包或挂靠给他人,否则视为其违约,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期限为壹年,合同具体事项不得违背本次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
四、质量标准(要求填写)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要求填写)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如为授权代表,还须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物业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5、2011年元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单项合同达到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物业管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和原业主须在业绩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高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徽省怀宁县高河中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将校园内卫生保洁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内卫生保洁
坐落位置:怀宁县高河镇龙门街37号
占地面积:约一百六十五亩(10.95ha)
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物业的全体师生和物业使用人。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范围见《怀宁县高河中学物业管理细则》(附件1)。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所有道路及东门、北门前广场的公共卫生清洁工作。
第五条 图书馆的管理(其中包括厕所、楼梯、走廊、会议室、接待室等卫生打扫、垃圾处理,并按时按需开、锁门、夜间值班)。
第六条 教学楼的管理(其中包括厕所、楼梯、走廊、年级会议室等卫生打扫、垃圾处理,并按时按需开、锁门、夜间值班)。
第七条 寝室的管理(其中包括厕所、楼梯、走廊、垃圾处理,并按时按需开、锁门)
第八条 体育场、风雨操场的管理(其中包括厕所、场地内外卫生打扫、垃圾处理,并按时按需开、锁门)。
第九条 楼的管理(楼道、走廊、各办公室卫生打扫、垃圾处理、门窗保洁)。
第十条 所有建筑部分周边的公共卫生清洁工作(其中包括教师宿舍楼周边)、及《怀宁县高河中学物业管理细则》规定的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一条 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物业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师生公约并监督师生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 督检乙方对所聘人员的劳动待遇执行情况。
5.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7. 对乙方告知的已经损坏的公共设施及时修缮。
8. 甲方对乙方的承包进行考评,达到95分给予一定奖励,达不到75分的即从承包费中惩扣(具体办法见附件1)。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具体需要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乙方要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关爱学生,尊重教师,并能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3. 向师生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甲乙双方有关规定及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4. 对师生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 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6.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 乙方对甲方的公共设施,有维护的义务。乙方对甲方公共设施的损坏负有知情上报总务处的义务,系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当予以赔偿。
8. 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用房(如工具存放间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及管理档案。
9. 乙方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用水用电。
10.负责管理保洁区域,有权有义务阻止甲方不许可的情况,如倒垃圾、晒东西、堆放杂物等。
11.乙方自行购置和解决保洁管理中所需要的车辆、工具等一切物品。
12.乙方有义务按质按量完成甲方的紧急任务,如上级检查、悬挂横幅、更换彩旗、搬运桌椅、布置会场以及应对恶劣天气如扫雪、排水等。
13.寒暑假期间以及节假日期间乙方要照常做好保洁、管理工作。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 须按《怀宁县高河中学物业管理细则》(附件1),实施目标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人员及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所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劳动用工条件,男工年龄为18岁至65岁,女工年龄为18岁至60岁;且登记造册,交一份给甲方存档。乙方应当为其所聘用的工人投保工伤保险,工人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机构理赔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派往甲方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办理和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原聘的临时工到乙方工作,乙方应优先考虑聘用,被聘人员则与甲方终止合同关系,其工资等待遇一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享有自主管理权,包括工作人员的聘用、工资、劳保福利、工作人员的调配与辞退等。聘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见义勇为者除外。
第十八条
第一款 一年的承包费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甲方按月拨付。至于奖惩见附件1。
第二款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及人工工资所产生的各项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合同第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 违反合同第十一条和十二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给予补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之日3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期满后,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管理成绩优秀,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可以就本合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理)人
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怀宁县高河中学物业管理细则
一、目的
怀宁县高河中学现占地10.95ha,建筑面积约40000m2,绿化面积约6000m2。2010年7月已由市示范高中晋级为省示范高中,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提高校园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学校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为全体师生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与学习环境,特制定此物业管理范围及职责要求。
二、校园、校舍管理
(一)管理范围
1.校园:广场、道路、塑胶田径场、篮球场、水塘、绿化区、教职
工住宅公共区以及学生公寓外场等;
2.校舍:①教学楼(含厕所、走廊、楼梯、会议室、第一报告厅,不含教师办公室和教室内部清洁工作)、科教馆(含厕所、走廊、楼梯、多媒体教室)、怡和楼、致远楼、文荟苑(含厕所、走廊、楼梯、第一、第二会议室)、行健馆、公厕、各建筑物公共通道及活动场地等公共场所。
②寝室(其中包括厕所、楼梯、走廊、垃圾处理,并按时按需开、锁门)
3.其他:巡查水电设施及卫生间管道、下水通道使用状况。
(二)工作要求
1.校园
① 维护管理区域内花草树木不被践踩、折损,保证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安全。
② 制止任何人在管理区域内晾晒农作物、堆放杂物、乱倒垃圾,不按学校规定在区域内晾晒衣被。
③ 及时清理学校水塘、水池内漂浮杂物,擦洗石凳、石椅、铁围栏、宣传栏及过期标语、墙上商业广告等。
④ 每天清理垃圾桶,将垃圾运至垃圾屋内,并及时叫车运往校外。校园内所有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屋,并保持垃圾屋周边无散落垃圾,随时锁好垃圾屋大门。
⑤ 每天按时清扫路面、台阶、跑道、球场、大门前广场,清理花园、草坪并全天保洁,保证管理区域内无树叶、废纸、烟蒂、沙石及其它杂物。
⑥ 严禁向学生兜售食品、物品、制止任何人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外摆摊设点。
⑦ 制止任何人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外乱停、乱放车辆。
⑧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应急任务(具体见合同第十三条12款)。
⑨ 按时上班,坚守岗位,文明值勤,依规办事,安全操作。
⑩ 发现学生乃至教师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2.校舍
①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时以不影响和干扰教学秩序为原则;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随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② 保证管理区域内的公物安全,检查公物损坏情况,做好调查记录并及时报告承包人进行处理。
③ 严禁任何人在各楼兜售食品、物品,做广告等;不得擅自在管理区域内堆放杂物。
④ 搞好公厕内卫生,做好内外墙面清洁,地面干净,大小便池、化粪池畅通。
⑤ 负责清扫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不含教学楼教室内),包括公厕、走廊及走廊玻璃、大厅、扶栏、楼梯、屋顶、墙角、墙面、各楼周边相关区域等。要求每天清扫、拖擦,保证干净、整洁、无纸屑等杂物、玻璃明亮、楼梯扶手和走廊围栏(或围墙)无灰尘、墙角和墙面无污染。但特殊情况如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等必须重点将教室内外打扫干净,课桌、凳按考试要求摆放整齐。
每天要清除各办公室垃圾桶(篓)内垃圾,并保持会议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卫生清洁。
⑥ 下课或下班后,应及时巡查管理区域,关门关窗(尤其是在刮风下雨天气),确保安全。
⑦ 教学楼和文荟苑的管理人员要在指定的地方住宿,除按规定搞好卫生保洁外,须参与课余时间(如中午、晚自习前后、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对学生的管理,按需、按时开门、锁门,以维护安全。
⑧ 负责寝室的卫生和管理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⑨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应急任务(如为听课教师准备凳椅、军训教官生活用品、打扫卫生等)。
⑩ 按时上班,坚守岗位,文明值勤,依规办事,安全操作。发现学生乃至教师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3.其他
① 发现水龙头、水箱、卫生间管道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异物堵塞或损坏要及时疏通、维修。
② 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特别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关好卫生间、公厕等水龙头、关好会议室等电灯,以免无人使用造成浪费。
三、奖惩办法
1.奖励
学校考评的满意度达到95分,学校一次性奖励承包方3000元人民币。
2.惩扣
考评满意度达不到75分时,即从承包费中惩扣3000元。奖惩时段按年计算。
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原则性规定
(一)以上所定物业管理的范围和要求由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执行;
(二)学校与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一年一签;
(三)学校成立专门小组(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团委、学生)监督物业公司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实行奖惩;
(四)物业管理所需工作人员数量,须依据实际情况由物业公司与学校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下学校可指定工作人员,物业公司须予以安排并与物业公司派驻学校工作的其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物业公司每年承包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学校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六)物业公司派驻我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养老、医疗、劳动保护、工伤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物业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员工工资;
(七)物业公司派驻我校的工作人员系物业公司职工,与学校不产生劳动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及其派驻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学校主张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权利。
(八)未尽事宜,由专门小组报请学校研究解决。
安徽省怀宁县高河中学
二〇一四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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