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技术改造动力中心旧设备拆除招标公告
生产线技术改造动力中心旧设备拆除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柳州卷烟分厂“双喜”卷烟品牌专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动力中心旧设备拆除[GS(6)*******G]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卷烟分厂“双喜”卷烟品牌专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动力中心旧设备拆除,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静兰路1号柳州卷烟厂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确认开始拆除之日起,工期要求7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招标项下的拆除、清场、验收。
招标范围:柳州卷烟厂内锅炉房、煤场、综合站房、综合周转车间、消防水泵房等区域室内地面以上的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管道、电缆、桥架、支吊架、维修平台等的拆除;室外管网(室外管网起点为锅炉房、综合站房、综合周转车间、消防水泵房等建筑,终点为现有联合工房与新动力中心临时管廊对接点、现有干冰膨胀烟丝车间与新动力中心临时管廊对接点、新动力中心与后区高架醇化库临时管廊对接点)地面以上的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管道、电缆、桥架、支吊架、维修平台等的拆除。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含1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经营范围)且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5在广西区内注册或有办事处;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30日至2015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写明授权期限)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人税务登记证副本、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核)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傅荣 、严卫红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 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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