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中中压计量调压撬;预算金额:35万元
第二标段:站控系统、卸气机、防爆罐装秤;预算金额:80万元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后附设备参数;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5交货地点: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活动规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1 日09时00分至2022年8 月5 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鲜章):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中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以中标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④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3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6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8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联系人:单立楠
电话:133*****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
联系人:毛小明
电话:0433-*******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标签: 天然气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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