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智慧平台及路灯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网络设备比价方案
菏泽市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智慧平台及路灯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网络设备比价方案
菏泽市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智慧平台及路灯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网络设备比价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菏投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结果客观公正,依据《山东菏投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菏云发〔2020〕19号))文件,本着“严格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节约采购资金”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菏泽市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智慧平台及路灯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二)工程范围及清单内容:供应商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领取相关资料或联系项目相关负责人获取;
(三)控制价:本次询比采购设置控制价,网络设备控制价为人民币2.5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控制价为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价格;
(四)供货时间:协商约定;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五)付款方式:协商约定;
(六)质保期:3年。
(七)发票交付:合同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发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选择范围及要求:
(一)报名范围:
1.供应商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记录;
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比价采购活动;
3.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报名要求:
1.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2.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10时(报名截止时间)。未在报名时间内送达的资料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时间:报名成功后,2022年7月25日之前,将报价资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至招标人经办人,自行选择方式: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报价材料逾期送达的报价不予接收。
3.比价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2年7月27日17时;
(2)地点:菏泽市人民路经典国际A座17A楼公司会议室。
注:超过比价时间未提交《报价单》,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机构
根据《山东菏投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菏云发〔2020〕19号)规定,成立阳光采购管理小组。
四、询比程序
1.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三家及以上被询比的供应商名单,并发出询比通知;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或自行勘查现场情况,规范并完整填写《报价单》,未按要求提交报价资料的视为放弃;3.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的报价单,报价单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采购方相关负责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阳光采购小组可以向供应商进行质询,供应商答复内容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由阳光采购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评审,综合比较在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情况下,最终报价最低者为询比采购成交人,若出现多个最低价供应商,则最低价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询比采购结果将在菏投云海公司网站(http://www.hetouyunhai.com/)予以公示。公开披露询价信息,严格执行合法的询价采购程序。
五、监督检查
1.阳光采购小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参加询比采购供应商的名称、报价,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2.阳光采购小组人员应遵循阳光采购规定程序公平、公正操作。公司督查安监部对询比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双方在实施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菏投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hetouyunhai.com/)。
六、采购方联络人
商 务 部:张 正 联系电话:188*****586
督察安监部:孔傲伟 联系电话:178*****197
监督联系电话:0530-*******
山东菏投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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