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浏阳市永安镇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浏阳市永安镇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名称及概况 :

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安镇丰裕村境内。项目区北临乡道Y076,南接捞刀河,西与西湖潭村相邻,地跨东经113°18′51″~113°20′84″,北纬28°15′56″~28°15′2″,总面积128.11公顷,其中建设规模面积113.06公顷。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非临时堆土区平整:85.69公顷,临时堆土区平整:16.48公顷,试验田区平整:2.58公顷,耕地质量提高人工西部平整:102.80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项目总投资:5090.58万元。

二、相关标准

监理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湖南省相关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等。

监理大纲

1、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对整个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3、监理大纲的编写应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三、技术规格

工作内容

1、监理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2、监理“工程”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3、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施工监理工作要求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的要求,监理服务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4、采购项目的监理范围: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工程的监理。包含: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各单项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 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五、服务标准

监理任务

(一)、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4)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2)对施工承包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出勤情况进行核查。

(二)、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几项要素。投标人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

1.计划管理

2.人员管理

3.质量管理

4.成本管理

5.进度管理

6.变更与风险管理

7.合同管理

8.安全管理

9.沟通与协调管理

10.评估与验收管理

11.文档管理

12.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监理过程要覆盖系统以下各阶段:

(1)实施准备阶段

(2)实施阶段;

(3)初验阶段;

(4)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5)质保期。

(三)监理职责

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包括:

A、质量控制:

①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有权拒绝使用并督促运出工地现场;

②对不符合合同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暂时停工整改、返工,直至合格;

③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承包人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④监理人员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和现场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⑤定期向委托人职能部门填报质量报表。

B、进度控制:

①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委托人批复;

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下达;

③在施工过程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必须要求承包人调查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工种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C、投资控制:

①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的支付证书,报委托人审批。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②按合同、施工图纸和变更图纸及时、准确的对工程量进行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投资超合同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③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情况负责,委托人终审发现监理人重大审核偏差,将由监理人承担直接损失。;

④编制财务支付月报告和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月报表,报委托人汇总。

D、安全管理

①认真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技术方案措施,并提出意见;

②加强平常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③对工程局部施工的安全隐患,督促承包人先提出措施,经审核后监督落实;

④组织督促承包人加强平常的安全生产教育。

E、合同管理:

①与委托人共同主持召开开工前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和施工阶段的旬、月、季度生产调度会,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②对工程项目做出必要地变更或决定,应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单价和价格,经委托人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③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核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报委托人审批;

④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人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委托人批准。

⑤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对不相符或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⑥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和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要求停止支付。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份数1份,监理月报在每个月的5号前提交1份,约定的专项报告按既定时间提交,其余往来文件及时提交,一般不少于2份 。监理整套资料(含监理影像记录1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

(四)人员配置要求:

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总监有在监工程的,按规定配备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至少2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1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2.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监理人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时: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3.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约定的其他情形。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工程缺陷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结算审计的工程造价支付余款。监理周期至施工缺陷责任期完为止,若工程造价与监理周期有任何变化,中标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监理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

6、中标人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本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

7、其他:湖南省外投标企业须向湖南省住建厅办理入湘基本信息报送,并于“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开发布,提供官网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扩建工程 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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