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见义勇为事务管理
一、项目概况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系省财政安排给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以下简称“省基金会”),用于对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的项目。通过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对困难人员救助,弘扬了社会正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了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开展,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经费505.00万元,总投入505.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经费财政安排支出634.1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预算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编制,财政预算指标下达至省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再将预算资金一次性拨付给省基金会,由其自行管理支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进表彰方式,创新表彰办法
1、按照防疫要求,创新表彰办法,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进行表彰。
2021年4月,我会与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下发《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省见义勇为英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进行部署。经过市县推荐、面向全省公示并公开投票、评审委员会评选,评出了周家雄等12名英雄、先进分子个人和范建军、石海清、卢丹等4个先进群体。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经省委政法委同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创新模式,将第十五届全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群体)表彰奖励活动以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和市县组织小规模表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篇幅报道了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个人和先进群体的事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积极推荐2021年度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人选。
根据中央政法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我会从第十五届全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群体)中审核、筛选、推荐了见义勇为英雄周家雄、陈日能和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范建军、石海清、卢丹,参加2021年度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
3、组织推选全省第八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21年4月,我会参加省文明办举办的评选省道德模范活动。经过推荐、评选、公示,我会组织推荐亢会元、柯昌芳、郭宏璟、陈太东、范建军、卢丹、石海清、郭邦荣、刘筱杰、郑立军、全树清、文开山等10名见义勇为英雄均入选全省道德模范,11月30日在第八届海南省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上授予全省道德模范称号。
4、深入市县指导表彰奖励牺牲见义勇为英雄。
2021年,我会先后三次深入市县,及时指导三亚、万宁、琼海三个市县的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开展事迹调查、核实、认定和表彰、奖励、抚恤工作,其中三亚市已经作出了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高金科表彰奖励决定并给予了120万元的优抚补助,万宁、琼海市已经作出表彰奖励决定,优抚补助正在审批之中。
(二)巩固“七个工程”,推进“四个全覆盖”
1、发展创新爱心奉献工程。
(1)深入开展春节集中慰问活动。2021年春节前夕,省委政法委和我会联合下发《关于在春节前夕认真开展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活动的通知》,部署各市县全覆盖地开展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活动。在理事长肖若海的带领下,我会工作人员历经10余天,分头深入各市县到见义勇为人员家中探访,了解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工作、生活情况,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全体见义勇为人员家中。2021年春节,我会共慰问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123名,发放慰问金36.9万元。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县、定安县见义勇为服务中心在春节前夕积极配合市县政法委开展慰问工作,为二百余位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积极分子送上了一批粮、油、食品、水果等节日慰问品。
(2)及时救助重大疾病见义勇为人员。2021年,我会发放重大疾病救助金和家庭生活困难救助金共计*****元。一是为昌江县患癌症的见义勇为人员王隆易和海口市患癌的见义勇为人员张德存分别发放了重大疾病救助金2万元;二是为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梁其生因妻子患癌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发放了家庭生活困难救助金5000元。因病生活困难而得到救助的见义勇为人员,十分感激党和政府对他们关怀与帮助。
(3)配合实施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特困人员及家庭救助项目。根据2021年11月4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下发《关于推荐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特困人员及家庭的通知》要求,我会及时推荐了海口市李忠定、潘家森和儋州市周石心三人申报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特困人员及家庭项目,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困难救助。
2、及时解决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助学。
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生产、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增加,进而造成其子女因学费困难而影响上学就读。我会积极向省财政厅报告情况,得到省财政厅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工作中的高度重视,获得了有力支持。8月27日,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芬与我会常务副理事长彭忠学等同志深入临高县、儋州市开展调研并实地参加助学金发放,提出了新的年度助学金保障措施。2021年全省符合领取助学金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144人,助学金额达55.3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 6.7%和 11.3%。
3、积极从精神层面提升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自豪感。
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我会组织19名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英模及子女参加了“第六期见义勇为英模疗养夏令营”活动。期间,组织参观了临高角爱国主义基地渡海博物馆、石花水洞地质公园、东坡书院、博鳌论坛主题公园等重点历史人文景观。通过夏令营活动,见义勇为英模及其子女感受到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同时,借助活动也广泛宣传了见义勇为精神。
4、完善保险项目,充分保障权益。
加大保险力度:一是针对见义勇为人员伤残引致的生活和康复治疗困难,确保伤残见义勇为人员获得保障最高可达60万元。二是意外伤害、31种重大疾病、意外身亡、自然死亡保险范畴,实现一次性保险理赔支付50万元以下保险金;住院治疗的,可附加一定额度的住院医疗补助和住院生活津贴。9月1日,承保单位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整合资源,动员全省82个网点,在各市县、乡镇挂横幅和贴标语5万余条,分发宣传册5万份,广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无记名保险的内容和措施。10月22日,在海口举办了一期全省理赔工作培训班,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的范围、条件、程序、注意事项与相关规定。12月18日,三亚市见义勇为人员袁经天病逝,依照保险规定获得10万元正常死亡保险金。
5、不断丰富见义勇为宣传工程。
一是积极依托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我会全年编发稿新闻宣传稿52篇,市县编发新闻报道173件,基金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50篇。二是印发见义勇为工作法规及相关文件。印发《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册,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伤残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见义勇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选编》4000册。三是抓好全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9月1日,我会精心组织,形成了点多、面广、线长的宣传格局,实现了宣传日活动在全省各市县、乡镇的全覆盖,发放《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5万册,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宣传品5万册,各种资料50万份,悬挂横幅2万余条,张贴标语5万余条,宣传展板近百幅,现场咨询见义勇为无记名保险事项1万余人次。四是编撰我省见义勇为重点工作视频片,系统总结了2015年第七届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以来工作成果,制作了《见义勇为工作视频片》、《见义勇为英雄安居工程专题片》、《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专题片》等视频宣传资料,图文并茂,生动、朴实、鲜活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三)基金会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
1、完成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任务。
自2020年10月以来,我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会各项工作的巡视检查。2021年1月,省委政法委在巡视整改总结中对我会在巡视工作中的做法予以肯定,认为我会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应长期坚持”;
2、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2021年,全年支出各项资金,没有发生挪用、透支资金违法违纪问题。严格各项报销制度,坚持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确认,有效把控了各个环节,堵塞了可能出现的漏洞,杜绝了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3、建设信息系统,加强基础管理。
根据全省近千名见义勇为人员基础管理需要,研发了《见义勇为工作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把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系统。10月22日在海口举办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提升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良好,见义勇为补助资金在预算资金内按时发放。
(2)项目预算成本很节约,用有限的财政资金补助见义勇为有功人员,激发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使扶正祛邪、助人为乐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很快,2021年底基本完成补助金发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良好,推动了社会道德风尚的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平安和谐海南、推进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通过对见义勇为困难人员的救助、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等活动,全省宣传“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日渐形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很大,激发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使扶正祛邪、助人为乐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了社会道德风尚的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平安和谐海南、推进推进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资金通过用于对涌现出来的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对困难人员救助,弘扬了社会正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了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开展,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分值为98分,等级为“优”,该项目成效指标、效率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经费支出没有超出财政安排预算指标。
六、存在的问题
1、对市县见义勇为工作指导不够,深入市县较少。
2、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上,与有关理事单位沟通协调不够。
3、全省见义勇为服务中心发展不平衡,尚有13个市县没有建立见义勇为服务中心。
标签: 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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