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及气瓶充装

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及气瓶充装

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及气瓶充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072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及气瓶充装,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年度费用预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 *****-2007)、《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2009)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标准规范要求,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检测以及对气瓶进行充装(压缩空气充压至30MPa),计划检测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505具,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516只,充装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520只。

2.2招标范围: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检测以及对气瓶进行充装(压缩空气充压至30MPa)。计划检测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505具,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516只,检测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充装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520只。

2.3服务要求:

2.3.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要求:承揽方负责将招标人待检测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运至承揽方所在服务站进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后,再送回招标人所在使用单位。

2.3.2气瓶充装要求:承揽方负责每月三天(5、15、25日,节假日顺延)将招标人使用单位统一收集后的待充装碳纤维复合缠绕气瓶,运至承揽方所在服务站进行充装后,再送回招标人统一收集地。

2.4服务地点:承揽方自有场地。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附表,类别为工业空气呼吸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核准项目须有纤维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空气)〕。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有异议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一份金额30万元以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气瓶检测合同。须同时提供有效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该合同为有效业绩的,须由合同相对方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在承揽方公司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证的呼吸器检验专业人员和聘用的气瓶充装(项目代号P)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资质各1人。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08-01 15:00:00至2022-08-07 08: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08-12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1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2-08-12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招标人联系人:苗长青 电 话:0459-*******

项 目 联系人:石 磊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shilei-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0459-*******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发票领取

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0459-

标签: 空气呼吸器 气瓶充装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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