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技术服务
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技术服务
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072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作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大庆炼化公司积极响应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水环境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关于继续深入排查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的通知》号召,通过管控手段降低场地污染风险,确保人体健康,进一步提高场地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庆炼化公司准备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自由相烃类物质清理、地下水抽出处理与回注、地下水在线监测等工程技术措施达到地下水污染风险预警和防控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服务商提供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项目所需技术服务及配套设施,采用源消减技术,通过自由相烃类物质回收并结合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降低管控井内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至 0.3mm,并达到技术要求约定的验收标准。
1、施工:新建6口管控井、12口监控井和18口回注井;地下水自由相烃类物质处理工程的施工安装;地下水在线监测工程(包括新建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一套,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平台、通信网络、传感器、监测数据采集记录仪)的施工安装;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施工及配备。(具体内容详见《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项目技术要求》)。
2、提供设备材料:地下水在线监测工程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地下水自由相烃类物质处理工程所需的潜水泵、水处理撬装设备及所需的所有材料(含活性炭)。其中地下水抽出处理撬装设备、潜水泵均为租赁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项目技术要求》。
3、服务:地下水自由相烃类物质处理工程在服务期内,通过自由相烃类物质回收并结合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降低管控井内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至 0.3mm的修复服务;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建立,在服务期内进行在线监测仪表和监测平台的运维服务;负责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设备的工作原理、检修维护以及监测平台功能及使用方法培训等内容。
4、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达到防控目标。在服务期内检测的频次:地下水自检(每天每口管控井和回注水各一次)和地下水外委检测(每30天每口管控井各一次,每90天18口回注井和回注水各一次)。井点建设时土壤取样检测,36口井,每口井1次。
2.3服务要求:地下水及土壤风险防控区域的最终确定及项目采用自由相烃类物质抽出、地下水抽出处理、地下水注入技术的组合进行管控;服务商提供服务期内的风险防控运行服务,达到验收标准。在规定地点,按照基础设计向招标方建设交付一套地下水监测系统(含12套监测仪表及监测管理平台)。
1)本项目修复技术采用抽出处理技术+监测自然衰减。自由相烃类物质抽出、地下水抽出处理、地下水注入技术的组合进行管控,最终达到防控目标为:降低管控井内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至至0.3mm。
2)地下水修复工程中地下水抽出处理撬装设备和潜水泵由服务商提供(设备的所有权归服务商),服务期内供招标人使用,服务期结束后服务商回收。抽出的地下水经处理后回注地下,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的辅助材料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服务期内用电,需要核实用电负荷,由招标人提供电源,所需设备、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电费标准执行招标人当年价格,安装计量仪表,双方确认,由服务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支付。
3)所有设备的技术、功能、制造、测试、检验、包装和运输需满足《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和风险防控项目技术要求》。
4)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服务商负责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开展验收监测,保证达到防控目标;服务商要配合招标人组织的项目工程验收等工作。
5)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利随时对服务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服务商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生态环境及水质变化情况等。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厂区内及厂区边界。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1)地下水修复工程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
2)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工程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地下水修复工程运行5个月后,停抽30天后现场检测,管控井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小于5mm。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地下水修复工程运行24个月后,停抽30天后现场检测,管控井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小于0.3mm。
2.6其他要求:
2.6.1 HSE要求:
投标人应编制完善的、可操作的HSE管理方案,健全HSE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影响等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识别HSE风险,落实消减控制措施。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6.2投标人须严格执行服务地和大庆炼化公司疫情防控规定,相关费用中标单位自理。
2.7合同专用条款:
2.7.1关于预期防控目标(质量标准):验收结果必须满足风险防控区域内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小于0.3mm。
2.7.2关于验收:
(1)服务商在风险管控服务期内,管控区域达到承诺的防控目标;
(2)自服务商申请第二个月开始,由招标人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检测并在检测报告出具两周内,做出验收结论。
(3)地下水及土壤区域监测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服务商申请,由招标人管理部门按照项目基础设计要求进行设备性能方面、系统功能方面的验收工作。
(4)验收监测方式为服务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并出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会同中标人在风险防控区内6口管控井和随机6口监测井采集水样,进行检测。
所有检测费用由服务商承担。如果当次检测结果未能通过验收,之后组织的第三方检测费用仍由服务商负责。
(5)服务商在风险防控服务期未能达到承诺服务目标的,整体服务期限及监测和验收相应顺延,顺延服务期至满足验收目标,顺延服务期间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7.3关于费用支付:
服务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管控井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按照1.5cm为基准值(如果初始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超过1.5cm,则按治理到1.5cm后开始计时;如果初始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低于1.5cm,两年治理期内的治理目标提高到0.2mm;),地下水修复工程治理设施(包括所有建设井、监测仪表、软件平台、地下水抽出处理设施)全部投入运行,招标人支付服务商20%合同额费用(包括撬装设施整套使用费、撬装设施材料及准备费、委托监测费、建井工程费、在线监测采购和安装费、人工服务费、电费),治理设施运行到5个月后并且管控井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小于5mm,招标人支付服务商30%合同额费用(包括撬装设施整套使用费、撬装设施材料及准备费、委托监测费、建井工程费、在线监测采购和安装费、人工服务费、电费);治理设施运行到24个月后并且管控井自由相烃类物质厚度小于0.3mm,招标人支付服务商40%合同额费用(包括撬装设施整套使用费、撬装设施材料及准备费、委托监测费、建井工程费、在线监测采购和安装费、人工服务费、电费)。合同履行完毕,留合同额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未出现服务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返还。
单笔支付款项在50万-100万元(含)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不超当期付款金额30%,承兑期限不超3个月;单笔支付款项在100万元以上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不超当期付款金额30%,承兑期限不超6个月。
2.7.4关于违约:(1)未按项目要求供货建设的,双方协商后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1个月,在限期内仍未达承诺服务指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建设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每逾期一日,服务商应当向招标人支付为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3)服务商在服务期内未通过项目验收等工作的,服务商应当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8最高投标限价 :727.15万元(含税)。其中撬装设施整套使用费98.59万元(含税9%),撬装设施材料及准备费86.16万元(含税9%)、委托监测费105.95万元(含税9%)、建井工程费65.2万元(含税9%)、在线监测采购和安装费236.62万元(含税13%)、人工服务费108.49万元(含税6%)、电费26.14万元(含税13%)。
报价要求:分项报价及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所涵盖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以上各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需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承诺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4.2施工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要求: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企业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且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机电)(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且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4.4服务期内配备1名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和5名操作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及劳动合同)。
3.5机具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项目的机具和检测设备
3.6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具有不少于1项石油炼制行业地下水治理或自由相烃类物质抽提治理业绩。
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影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结算凭据)。二者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 本项目严禁分包。
3.7.3投标人对招标方案中由招标人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和资料有保密义务,并提供保密承诺书。
3.7.4 投标人承诺在石油炼制行业未出现质量缺陷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08-01 15:00:00至2022-08-07 08: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08-23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10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2-08-23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招标人联系人:高秦 电 话:0459-*******
项 目 联系人:石磊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shilei-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发票领取
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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