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复号:(2014)部门251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信丰县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XD2014-XF-G037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年限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国内服务)

8


1年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须在信丰县城城区有固定的维修场地和具有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01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集中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进行集中答疑,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对定点维修有完善建议的,请于2015年01月04日12:00(北京时间)前至我公司提交书面材料,我公司将在2015年01月05日10:00(北京时间)举行招标集中答疑会(地点: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原公司)斜对面博大新城1号楼开标室),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准时参加。若未参加,则视为投标供应商对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情况均已知晓。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须在2015年01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告知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信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改革领导小组)收取。在定点维修年限期间,中标者如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10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八)联系方法: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原公司)斜对面博大新城1号楼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xfxdztb@126.com
联 系 人:刘小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采购单位: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信丰县县府大院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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