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云露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木坑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经济联合社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1日15: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15:00
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4-********
采购单位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云露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木坑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经济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长荣路102号、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济北路38号、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生0754-********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0754-********

项目概况

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2-B069

项目名称: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GZSKST22-B069

二、项目名称:“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金鸡公益墓园”合作建设投资方招标项目1项。

2、合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合作方案”

3、合作期限:双方合作的合同期限为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4、项目投资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定的墓园建设投资、迁坟和安置费用、资金使用费等,以此作为墓园建设投资成本的控制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作的合同期限为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云露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木坑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长荣路102号、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济北路38号、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        

联系方式:陈生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项目 墓园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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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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