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程已由宁夏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 年)》宁自然资发[2020]216号文批复以宁夏能化工单【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海子井村银星二号煤矿。
2.3建设规模:场外停车场(树框、绿化建筑、喷灌、照明);场内广场(健身步道、混凝土道牙、混凝土硬化道路及停车位硬化、铺装硬化、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球场隔离网、凉亭、连廊、坐凳、树框、园路、汀步、膜结构车、成品洗车房、绿化、喷灌、照明);综合办公楼前绿化;厂门及门房改造;生活水处理站、危化品库房、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场内排水沟;绿色矿山宣传牌板、宣传片、道路标线等项目。
2.4建设投资:最高投标限价为75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12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时间:2022年9月1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12日;
交工日期:2023年1月12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场外停车场(树框、绿化建筑、喷灌、照明);场内广场(健身步道、混凝土道牙、混凝土硬化道路及停车位硬化、铺装硬化、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球场隔离网、凉亭、连廊、坐凳、树框、园路、汀步、膜结构车、成品洗车房、绿化、喷灌、照明);综合办公楼前绿化;厂门及门房改造;生活水处理站、危化品库房、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场内排水沟;绿色矿山宣传牌板、宣传片、道路标线等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主)。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五年以来(指2017、2018、2019、2020、2021,以下同)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单位主要负责人(A证)、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7年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政府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工作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线上。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请确认参加投标后,按以下账号缴纳标书费,且在系统确认参加投标后耐心等待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日止前务必将文件下载完毕,逾期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账号同下,标书费及保证金费用务必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户:290*****292********
联行号:102*****0015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4)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图纸押金0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函需在2022年8月19日前将原件递交至招标人,逾期视为放弃。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
6.2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09时30分。
6.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6.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6.5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7.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邮编:******;
电话:0951-*******;
传真:/;
电子邮箱:meikuang.nxnh@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打印并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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