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XT2014-12-26
1、招标条件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潭发改环资【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上瑞高速以北、王家晒排水渠(入江段)以西地块
2.3 建设规模: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为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工程远期设计规模为15×104 m3/d,一期建设规模为7.50×104 m3/d,出水按(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控制,总投资约 45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8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厂区内配套管网及设备、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保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且监理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开始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和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
3.5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工作的通知”(潭建招[2010]2号文)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
3.6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1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认证后,所认信息与内容拒绝修改。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备案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存款人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7日17时止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1 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中翰财富广场二楼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136*****3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36号湖南三建兴城大厦1209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肖群丽
传 真:****-********
电子邮件:********9@qq.com">********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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