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直溪片区业务技术用房、直溪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器材储备中心项目(项目名称)直溪片区业务技术用房、直溪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器材储备中心装饰工程(标段名称)已由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市发改委关于金坛市公安局新建直溪片区业务技术用房、直溪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器材储备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14]5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坛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直溪镇横一路南侧、东环路西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3125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01月25日至2015年04月24日

投资总额: 900.00 万元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本次招标范围: 直溪片区业务技术用房、直溪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器材储备中心装饰工程(装饰装修;一般水电);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JTS********7002 直溪片区业务技术用房、直溪消防中队营房及消防器材储备中心装饰工程(装饰装修;一般水电) 0.00 290.0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1月07日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 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坛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坛市县府路69号 地 址: 金坛市东环一路66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国强 项目组组长: 王月美
电 话: 139*****98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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