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井村河塘清淤二次招标公告
刘井村河塘清淤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1、本招标项目为虹星桥镇刘井村河塘清淤工程,经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虹星桥镇刘井村村民委员会。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虹星桥镇刘井村河塘清淤工程: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刘井村八亩塘、方家小塘、桥北长塘、上溪后塘、沈家长塘、央田池塘及余村大塘清淤工程,总面积约19794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 报名时请携带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4、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
4.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网页)否则不允许参加报名。
4.3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 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海陆新都汇路灯管理处旁江记饭店4楼405室。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月7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联系人:叶主任 :131*****1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
虹星桥镇刘井村村民委员会
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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