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富蕴风电场一期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五凌富蕴风电场一期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五凌富蕴风电场一期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YFD-2015/01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五凌富蕴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境内,位于富蕴县南部,风电场中心距富蕴县约85km,距离乌鲁木齐市约500km。项目区场地开阔、地势场区地形稍有起伏,地貌类型为草场,海拔约在966m~1040m之间,南高北低。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位于阿勒泰市、富蕴县、青河县风电场工程规划的富蕴Ⅰ区范围内。
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电力设计院开展了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工作。工程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场区占地面积约9.3km2。拟建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13435.7万Wh,年上网电量为9405.0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为1900h,容量系数为0.2169。
本项目风电机组接线方式推荐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0.69kV,采用低压电缆接至箱式变电站。机组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6.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至110kV升压站,二次升压至110kV后接入电网。本风电场的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完毕,现还未取得电力公司的审查意见。其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新疆电力公司批复的风电场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接入系统专题报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附件提供投标单位参考。
五凌富蕴风电场一期工程于2014年11月由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核准, 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技术服务。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机位及升压站1:500地形图测量,风电场场区1:2000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场内道路勘测设计;风机微观选址、风机布置及现场定点;风机和箱变基础及其接地设计;场内线路、通信和接地系统勘测设计; 110千伏升压站设计,综合楼及辅助用房设计;送出线路勘测设计;机组电气及自动化系统设计;电气设备材料的订货条件,布置和安装图等;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文件(含服务、工程、设备等)、工程量清单、图纸;提供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文件的编制;风电场建设验收等其它需要设计参与的工作内容。考虑扩建需要,预留接口。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2012年至2014年间完成2个以上类似工程主要勘测设计工作。
4)财务状况:2011年至2013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
5)项目经理(设总):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6)专业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有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7)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工期要求
(一)初步设计阶段
甲方提供风力发电机组厂家正式的设计基础资料后,乙方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风电场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导则》、《风电场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及其他要求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甲方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审查,按照专家审查意见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修改工作;根据甲方需要,配合做好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审查、报批工作。
(二)招标阶段
根据甲方招标计划,乙方负责编制风机、塔筒、电气设备、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配合做好招标文件审查、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甲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升压站布置图、综合楼施工图、辅助用房施工图、场内集电线路施工图、送出线路施工图、场内道路施工图在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审查后30日内提供, 其它项目施工图在甲方提供相应设备厂家基础资料后30日内提供。
六、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半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邮购两种方式。
1、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3、采用邮购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七、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1月21日上午9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编:410004
联系人:覃晓玲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wlzbcg188@163.com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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