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巴山石庄区工程招标公告
崇仁县巴山石庄区工程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崇仁县巴山石庄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崇仁县巴山石庄项目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仁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巴山石庄项目区巴山、石庄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崇仁县巴山镇、石庄乡境内
招标规模:施工标:约 1930 万元
计划工期:约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1.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含非国有职称证);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1.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1.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1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抚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其中2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受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2014年7月20日前,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施工企业参与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投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
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7.6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时间须为2014年12月31日到2015年1月19日期间开具的)。
7.7本次施工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7名评标专家组成,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号)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8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9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在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石坝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70%的业绩。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评审的业绩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效。
7.10根据抚州市抚府发【2013】9号文规定,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实际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6家,少于6家的重新组织招标。
7.11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抚州市水利局水招办、监察室、崇仁县水利局水招办、监察室联合进行监督、监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仁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巴山石庄项目区巴山、石庄项目部
地 址: 崇仁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1#楼22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0791-********/151*****677
网 址:www.jxhdzx.com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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