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高中部工程PPP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高中部工程PPP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社会【2014】271号)批复核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招标建设。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因河源市教育局(项目授权主体)授权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并与中标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因招标人的转授权而在特许授权期内获得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取得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部分运营收入和政府补贴的特许权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东侧、老虎岩公园南端。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6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区(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艺术楼、图书馆、天文台)、运动区(运动场1个、室内体育馆1个、室外篮球场16个、室外排球场4个)、生活区(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市政、园林绿化及高低压配电工程等配套工程(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0天,但特殊目的公司保证自开工之日起(以监理公司签署开工令之日起计)七个月内,建设项目可以满足高一年级师生教学、生活基本要求的场所、设施交付使用。

2.4 合作模式

2.4.1 合资设立PPP特殊目的公司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合同各方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圆整),股东须于工商登记当日即按照各自应缴份额实缴完毕。其中:

招标人: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圆整),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

中标人: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圆整),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

(2)特殊目的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的筹措、建设、运营管理和债务偿还,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委托给河源市教育局指定的机构作为教育办学用途,特殊目的公司特许经营期满或经河源市教育局(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中标人、特殊目的公司协商一致特许授权期限提前终止之日,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无偿、无条件移交给招标人,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3)特殊目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以下比例分红:

招标人:60%,中标人:40%。

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股东会会议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具体以《PPP项目合同》、《特许权转授协议》、《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2.4.2 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

(1)中标人与招标人、特殊目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建设,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4.3 项目建设后的特许经营

(1)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特殊目的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权转授协议》,在特许经营的时间内,招标人授予特殊目的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11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全部校舍资产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2)《特许权转授协议》签订后,特殊目的公司与河源市第一中学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将建成后的校舍资产委托给河源市第一中学作为高中部教育设施使用,特殊目的公司每年向河源市第一中学收取运营收益,若河源市第一中学每年向特殊目的公司支付运营收益不足4500万元,则由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特许权授予协议》的约定对不足部分以政府补贴方式予以补足。招标人及河源市教育局对特殊目的公司的特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提供2013年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 拟派本工程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1名或以上(不含项目负责人);②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1名或以上;③建筑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2名(不含项目技术负责人);④市政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2名;⑤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⑥电气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1名;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名;⑧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提供2014年9-11月)社保证明。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3.8 近三年内(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会前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9 投标人应具有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承担本项目的基本能力,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1200万元或提交相同金额的银行保函做为投资竞争保证金,投资竞争保证金做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投标人持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款收据(或银行保函收据)。到达时间:在资格审查截至日前一个工作日。未中标单位的投资竞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资竞争保证金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每天9:00~11:30, 14:30~17:00)。

5.2报名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六楼)。

5.3报名时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6.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6.2 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6.4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6.5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料要求:建造师的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工程师的提供《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安全员的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6.6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6.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交在本公司缴纳近三个月(2014年9-11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

7.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5年1月22日上午10:00至10:30时送达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六楼),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7.2 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邮编:517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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