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黔七法委鉴字第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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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1日 16:07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鉴定评估公告 (2022)黔七法委鉴字第366号 拟对以下标的进行鉴定评估:涉案空气源热泵无水地暖系统的损害程度、修复方案进行评估鉴定。其他案件详情请与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联系了解。凡进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库(产品质量鉴定分库)及持有相关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摇号选择鉴定评估机构。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7日。摇号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9时0分。双方当事人及鉴定评估中介机构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1日前与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外委办联系。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自动上传。评估过程中需要出现场的,勘查、勘测、安全等均由摇号选中的中介机构自行负责。外委办联系电话:0857-*******,监督电话:0857-*******。 1、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需在摇号中标后两天内与本院外委办联系,如未联系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评估。 2、此案件的评估费用,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结合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处理。 3、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需要有评估上述标的物的相关资质,如无相关资质而取得该案评估资格的机构,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4、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有2名评估师持证现场勘查并作报告,同时接受法官现场审验,确保程序合法。不能做到2名评估师现场勘查的不得参与竞标;中标后的评估中介机构没有2名评估师现场勘查或弄虚作假,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上报毕节市中院和贵州省高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5、本案中介机构在向我院提交书面报告的同时,要随报告发送书面报告的电子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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