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 已经 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竞争性发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原南沙幼儿园向南100米
2.工程规模: 宿舍楼面积3100㎡,砖混五层,高度18米,及附近违建拆除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工期 |
BSQ********4 | 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拆除工程(竞争性发包) | 原南沙造船厂宿舍楼及附近违建拆除工程 | 40.00 | 30 日历天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 1)、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4年9月-11月)。(9)开标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3)、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4)、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8:30 至 2015年01月13日 9 : 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1月13日 9 : 3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200.00 元每标段。
五、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6.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安全保证方案进行合格性评审,不合格不得标。
6.2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和安全保证方案。
6.3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且安全保证方案合格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港镇长江中路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沈金平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137*****016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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