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2-16
2、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3,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清采磋商-2022-16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144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 价参与评审。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1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7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宝龙珑寓2号楼601-60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9*****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9*****0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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