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763号文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农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名称: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施工。
②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③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在杨家湾自排涵处新建临时污水提升泵站,并新建DN300污水压力管,接入下游已建管渠;同时沿防洪堤新建85排水口、后河排水口至后河雨污合建泵站段截污管。截污井设置防倒灌闸门。采用末端截污方式,在现状排水管末端新建截污设施,将污水截留至后河雨污合建泵站(与本项目同步完工),经泵站提升最终进入花桥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约670万。
④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⑥计划工期:120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6月-2014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标段(即“潭阳垸污水截流临时收集管网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2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5年1月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②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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