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朔州市畜牧兽医局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朔州市畜牧兽医局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就朔州市畜牧兽医局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畜牧兽医局安监设备耗材及兽医疫情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4]H159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内容
第一包
定点屠宰厂安全监管监控设备
第二包
畜产品安全监管耗材及小反刍兽疫疫情应急物资
2、范围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物资送货、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培训等)
4、交货地点:朔州市畜牧兽医局。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必须在生产或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4、畜产品安全监管耗材须具有针对本项目原厂商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以上2、3项资质副本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必须在生产或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4、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1月9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
2、发售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府西街8号蒙银村镇银行六楼611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01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号:********0016
(不收现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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