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打印机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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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保洁卫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4-C4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4-C4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保洁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保洁卫生服务 一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持有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三级或以上(不含暂定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登记并领取书面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15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飞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电话:******* 137*****585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文园路39号

厦201室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

香 洲 区:周先生,电话:**************

斗 门 区:罗先生,电话:*******

金 湾 区:邱先生,电话:*******

高 新 区:钟小姐,电话:*******

高栏港区:王小姐,电话:*******

万 山 区:朱小姐,电话:*******

横琴新区:钱先生,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7940-0004

保证金咨询:*******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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