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4,646.84
最高限价(元):464,646.84
采购需求:
沈阳市苏家屯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监理设备数量:001包空气源热泵热风机3993台、燃气壁挂炉708台
合同履行期限:至完成所有采暖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采购范围:采购范围: 煤改洁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设备进场生产合格证的核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等工作,直至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的全部监理工作;
(2) 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监理费用,至该项目验收合同后支付全部监理费用。本监理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最终监理费为实际安装的设备数量乘以监理中标单价计算确定。
(3)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燃气壁挂炉等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监理费单价安装每台设备,98.84元/台。一标段(包)限价46.******万元,其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3993台、燃气壁挂炉708台;二标段(包)限价44.******万元,其中空气源热泵热水机4457台。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要求
(4) 质量标准:合格
(5) 监理人员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结构齐全合理,专业配套,具有与所投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数量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专业或增加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监理人员不得与所监理的设备供应商、安装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监理人员应按期进场到位工作。其他要求:
(6)成果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成果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监理材料。成果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完整。
(7)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8) 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采购人自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至完成所有采暖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40,529.88
最高限价(元):440,529.88
采购需求:
沈阳市苏家屯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监理设备数量:002包空气源热泵热水机4457台。
合同履行期限:至完成所有采暖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采购范围:采购范围: 煤改洁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设备进场生产合格证的核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等工作,直至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的全部监理工作;
(2)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监理费用,至该项目验收合同后支付全部监理费用。本监理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最终监理费为实际安装的设备数量乘以监理中标单价计算确定。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燃气壁挂炉等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监理费单价安装每台设备,98.84元/台。一标段(包)限价46.******万元,其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3993台、燃气壁挂炉708台;二标段(包)限价44.******万元,其中空气源热泵热水机4457台。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要求
(4)质量标准:合格
(5)监理人员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结构齐全合理,专业配套,具有与所投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数量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专业或增加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监理人员不得与所监理的设备供应商、安装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监理人员应按期进场到位工作。其他要求:
(6) 成果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成果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监理材料。成果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完整。
(7)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8)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采购人自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至完成所有采暖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还须具备下列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邮箱地址: sybid001@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佳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