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五医院-竞争性谈判-温湿度监控设备采购公告
厦门市第五医院-竞争性谈判-温湿度监控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温湿度监控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第五医院7号楼5楼信息中心(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可电话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WYXXK002
项目名称:温湿度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温湿度监控设备清单:
产品名称 | 常温温(湿)度变送器(单温) | 超低温温(湿)度变送器 | 中继器 | 室内环境温室度监控设备 | |
使用科室/数量 | BE/I期临床研究中心 | 6 | 3 | 5 | 9 |
输血科 | 0 | 0 | 1 | 6 | |
检验科 | 3 | 0 | 0 | 4 | |
合计数量(个) | 9 | 3 | 6 | 1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结合“三证合一”制度执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财采【2020】9号、厦财采【2020】10号文;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第五医院7号楼5楼信息中心(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方式:线下或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楼207室(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楼207室(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五医院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592-*******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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