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镇那宪等2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新抚镇那宪等2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镇那宪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云国土资耕[2014]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全额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镇那宪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墨江县新抚镇那宪和界牌2个村民委员会辖区
2.1.3建设总规模:项目区总面积443.0527公顷(6645.79亩),建设规模为333.2902公顷(4999.35亩),其中那宪村片区建设规模为229.6575公顷(3444.86亩),界牌村片区建设规模为103.6127公顷(1554.19亩)。
2.1.4建设工期:2015年8月30日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
一标段:界牌村片区,计划投资约400万元,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标段划分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那宪村片区,计划投资约700万元,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标段划分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施工等)中标价(或工程规模)300万以上的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人员,并要求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城大道31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税务登记证副本;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
(9)云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
注:投标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 月27日10 时00 分,递交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点(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0号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白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季铭 李红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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