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监管中心及配套(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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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3(主)揭阳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5(主)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6(主)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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