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Ⅲ标段)招标公告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Ⅲ标段)招标公告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计划于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Ⅲ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上游起于大港头镇,下游止于开潭电站附近青竹村(与青田县界相连);瓯江支流松阴溪堰头村(与松阳界相连)河段,瓯江支流好溪堰坝以下河段,河段全长约42km。项目范围内主要涉及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又称太平港)、好溪四条较大支流。

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实施,本工程为Ⅲ标段,本标段建设主要内容:(1)信息化基础设施:

①水文监测:石牛水文站改建、新建3个自动流量站等水文感知;

②环境监测:石牛大桥、水东大桥周边地区各布设1座水质监测固定站,开展大溪水环境监测建设。

③空间安防:防汛物资中心、管理房、驿站、堤防道路视频监控,以及人脸识别门禁、预警广播、自动升降柱等实体环境安防;

④巡查巡检:配置1个无人机自动巡查系统、8辆电动巡逻车。

⑤网信基础:实施45公里光纤、14条专线租赁、5台无线网桥,及1套通信设备、辅助管理等项目沿程通信基础设施;

⑥实体环境:防汛物资中心(一级驿站)、防汛物资会商中心、防汛物资中心机房、数字展厅等信息化基础设施。

⑵数字孪生平台:建设一套流域数据底板、专题数据图层,以及一套模型库、知识库、数字孪生引擎。

⑶典型应用

①工程建设业务应用:数字工地、建设业务协同管理、数字化档案管理、可视化多级大屏、移动协同管理、云资源租赁等;

②工程运行业务应用:数字协同管理、灾害防御辅助决策、河湖保护管理、移动管理、浙政钉应用、数据驾驶舱、民生健步服务、公众服务、系统集成;

③标准规范体系;

⑷网络安全:14套边界防火墙、5套上网行为管理、三级等保要求的管理网区与互联网区云安全策略租用等网络安全策略。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标段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④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数字化平台设计符合全省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安澜”平台设计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数字化平台建设符合全省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安澜”平台建设要求。

二、合同工期:(1)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进度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1095天(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起算)。(其中数字孪生平台、灾害防御决策辅助典型应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水文监测、水环境监测、巡查巡检、其他典型应用等内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空间安防、网信基础、网络安全等内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招标概算造价约5756.7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云服务(SAAS云)二级及以上符合性证书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⑦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

自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载明的日期为准),承担单个签约合同价3000万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施工(灌区信息化除外)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

注:1)上述业绩须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不得超过60周岁);□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三个岗位不允许相互兼任。

6.本工程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可以参加本工程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已在前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被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开标的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定标的原则: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无注明且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 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需要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1)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1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等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月日至 2022 年月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月日 16 时 30 分。招标人将于 2022 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月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 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5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联系人:周先生 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030 135*****083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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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提升改造 工程设计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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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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