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相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意见和建议的公示
关于征求《相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意见和建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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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相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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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养老服务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标志着养老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设具有相山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要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为了应对老龄化挑战,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市部署,落实“美好淮北、品质相山”战略定位,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新机制,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和《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医保、医疗、养老等配套政策有效衔接,相山区制定出台了《相山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实施办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相民﹝2019﹞163号)等制度,在明确了养老服务总体目标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四大类七小项的内容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法,实化工作职责,巩固相关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发展。
机构养老规模逐步扩大。不断加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分类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方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简化设立许可手续,放宽养老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采取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方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底,相山区共有养老机构9家,其中公办农村敬老院1家,民办养老机构8家,院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有5家,老机构总床位数1907张,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1447张。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注重优化床位结构,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床位建设,全区护理型床位达到1647张。
社区居家养老形成新格局。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全区积极学习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社区为平台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建立了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主体、社区为纽带、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撑、驻地单位共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集聚整合、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平台。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不断探索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承接、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模式。全区积极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2018年-2020年,共建设完成三级养老服务中心90家(区级养老服务指导1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社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7个),共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185万元。
医养融合不断发展。医养结合方面,相山区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鼓励医院拓展养老功能,建成集住养、医疗、康复一体化的综合养老机构,实现“医养合一”。相山区从加强健康管理入手,扎实推进医养结合,推广提升中医药服务,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活动,为老龄群众健康保驾护航,通过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满足辖区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相山区快加推进医养结合,全区4家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床位护理、常见疾病诊断、慢性病管理等服务。虎山北路社区北养老服务站、市职防院惠康老年公寓先后被评为安徽省“医养结合社区示范中心”,按照就近原则,相山区6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老年人诊疗服务协议,为养老机构提供就诊绿色通道。在2019年,全区规范提供健康管理3.3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并同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老年人常见疾病,设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提供上门服务,老年人有偿签约0.4万人,签约服务包价值21.35万元。“医养结合”让老有所养更让老年人老有所医。
养老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相山区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全面实施高龄津贴补贴制度。2020年1-12月,已经为9210位老人按照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发放,共计发放高龄补贴445.6万元。为全面实施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及其他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服务制度,形成了全覆盖的关爱服务体系。相山区全力实施适老化改造工作,2019年区政府制定下发《相山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中选取100户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按照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该项工作已于2020年下半年顺利完成。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注重老年人精神关爱,组织开展各类相关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解决城乡空巢、留守老人精神孤独等问题。
智慧养老创新发展。一是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加强与淮海集团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的合作力度,依托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对接,目前智慧养老平台已投入试运营。截至2020年11月,已完成相山区内“城市低保中的三无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老年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的老年人”、“在乡复员军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共计五类特定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共计采集信息1394人,另采集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3万人。同时启动了相山区特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社会化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共开展服务*****人次。二是建设城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相山区政府利用辖区内闲置资源,参照“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模式,2019年下半年由国内养老产业领军企业上海华康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策划、设计以及提供建成后运营指导,建成集助餐、助浴、助医、日间照料、健康管理、便民服务、智慧健康E站、公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功能于一体,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生活康养等服务的综合示范点。目前,黎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正式投入运营。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近年来,持续在全区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各类养老机构尤其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2017)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得到普遍执行。养老院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薪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养老院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创新提高,启动实施了智慧养老院创建工程。
(二)机遇与挑战1.机遇国家、省市对养老事业的重视为推进养老服务带来了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养老服务发展重要工作,强调这是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的目标指向。目前,安徽省已经整体加入了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规划,淮北市加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城市群组中,且作为淮海生态经济带重要成员和徐州都市圈核心地区;相山区作为淮北市主城区,区位条件优越,发展优势明显,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交汇点,交通运输骨干网络完善,城区发展活力日益增强,经济总量不断提升,财政实力不断壮大,创新成就引人瞩目,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经济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新动力。
科技创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深刻转型。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应用场景广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新的更好手段的同时,也深刻改变着养老服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智慧养老有望重塑养老服务市场模式和发展格局。“互联网+”为创新养老服务发展带来新思维,以信息化养老终端采集数据为基础,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系统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满足老年客户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方面的养老需求,将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一种新型的养老解决方案,同时推动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相山区要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市部署,抓住机遇促进本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实现“美好淮北、品质相山”的战略目标。
2.挑战老龄化程度加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约*****人,占14.0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0.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3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将突破30%,养老需求与供给存不匹配。伴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量和质的需求都将持续增长。养老服务存在着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养老服务需要和养老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尚不充分,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空置率高并存,失能失智老人服务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亟需完善,全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但有的设施面积、功能还不达标,老城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欠账较大,养老产业尚处于萌芽状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十分缓慢,设施设备低端化、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仍需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仍存在较大缺口,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还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部门协调联动有待提高,服务数据尚未实现共享共通。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切实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我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立足发展阶段和基本市情区情,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改善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满足全区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扩大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让全体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高质量品质相山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凝聚社会共识,统筹规划,精准施策。
坚持保障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优先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承担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建设孝亲敬老文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开拓创新,探索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不断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量力而为。既要考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实现老有所养;又要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
(三)发展目标依据相山区的区位发展和产业特点,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创新机制,到2025 年,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智慧养老为辅助、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规范管理、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的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全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完善,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夯实;普惠养老服务资源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方便可及,全面实施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与我区生活品质相适应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产业更加集聚。依托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发展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徐州都市圈,打通多城市、多地区资源流通渠道,致力于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充分激发产业创新优势和资源集聚效应,打造多层级产业集群,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注入新能量。
养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养老服务,形成人人关注养老、人人支持养老、人人参与养老的社会氛围,实现全区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让老年人及其家庭享受到更有温度的养老服务。
表1相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 主要指标 | 单位 | 市级2025年目标值 | 区级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兜底 养老 服务 | 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覆盖率 | % | ≥95 | 预期性 |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居家 社区 养老 服务 | 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80 | 预期性 |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
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成数 | 个 | 1 | 预期性 | ||
家庭养老床位数 | 万张 | 0.03 | 预期性 | ||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数 | 万户 | 0.25 | 约束性 | ||
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 | % | 100 | 预期性 | ||
机构 养老 服务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55 | 约束性 | |
等级养老机构占比 | % | 70 | 预期性 | ||
全区智慧养老机构数 | 个 | 2 | 预期性 | ||
农村 养老 | 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完成数 | 个 | 9 | 约束性 | |
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数 | 个 | 5 | 预期性 | ||
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覆盖率 | % | 50 | 预期性 | ||
人才 队伍 |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工人数 | 人 | ≥1 | 预期性 | |
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数 | 万人次 | ≥0.5 | 约束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要求》
《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安徽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忠诚尽职 奋勇争先 全面强化“两个坚持” 全力实现 “两个更大” 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主要任务(一)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建立养老服务分类保障机制,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在家分散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委托其亲友为其提供生活帮扶、日常看护、住院陪护等服务。鼓励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尽量集中供养,至2025年,全区至少建设1所能满足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料需求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根据入住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其照料服务标准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料服务规范》执行。积极为特困供养人员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可以适量使用照料护理费购买相应社会服务,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吃住穿有人问,医葬有人管。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援助服务制度,实施“皖伴计划”,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100%。
2.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统筹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建设一批第三方综合评估机构,建立评估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提升评估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分类明确基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重点将生活照料、照护服务、关怀服务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独居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规范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流程,鼓励更多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养老服务。
4.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补贴政策。依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财政能力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失能失智等级等因素,分级分档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增长机制,满足服务对象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并使补贴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市场物价因素等标准合理衔接。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5.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达标”提升行动,重点支持新建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根据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规模确定床位下限。加大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推动消防设施提升改造。
专栏1 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行动 1.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分类明确基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重点将生活照料、照护服务、关怀服务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独居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2.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公布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和服务供给主体的各项标准和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指南》,规范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应商清单管理机制。 | |
专栏2公办养老机构“三达标”提升行动 1.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则》,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达到80%以上,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达到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按照五级服务等级标准建设,坚持兜底线保基本的公益属性。 2.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优化供给结构,到2025年,实现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 |
(二)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6.增强家庭非正式照料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以老年人家庭成员、其他相关照护人员为主体,充分整合社工机构、养老服务志愿者等资源,提升老年人家庭非正式照料能力。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照护服务标准,逐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规范和补贴政策,支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2年底,全区开展选取20户试点“家庭养老床位”,2025年,全区范围普及推广。实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养老护理技能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普及居家护理知识技能。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年不少于200户。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支持老年志愿者发挥职业专长,参与养老公益服务。
7.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由区政府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2025年底,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定期进行通报,2025年前全面完成整改。对未按照养老服务用途使用的配套设施产权方,支持探索依法实施合理的经济处罚方式。
8.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围绕解决居家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发展老年助餐、助浴、助洁服务。全面建立助餐服务网络,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社区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推进“中央厨房”与“社区食堂”等多种模式联动,探索推广老年流动餐车,减轻场地设施压力。制定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助餐支持政策,给予倾斜支持和优先服务。引导各类餐饮企业、外卖平台等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助餐及配送服务。推动机构投保助餐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力发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引进或培育1-3家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普惠的集中助浴和上门助浴服务。参与研究制定老年人助浴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提高风险保障程度。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鼓励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
9.优化三级中心运营机制。强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规划、培训示范、服务指导、资源整合能力,拓展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开展以家政代办、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为内容的系列服务项目,满足居家养老群体的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需求。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各级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进一步提升中心的后续运营能力。对于已建成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中心日常的服务人数、服务内容、服务反馈等内容为评估依据,对一些服务质量高、群众反映好的各级中心运营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等,通过政策支持进行重点培育,协助其打造成品牌化、连锁化、成规模的养老服务领军机构,为辖区老年群体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坚持建管并重、以评促管、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引入第三方组织依据各中心的服务资质、场地面积、设备和设施、服务项目、服务绩效、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建成中心进行星级评定,并依据星级评定结果核发运营补贴,创建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服务专业的养老中心示范机构。采取“实地督查+互联网抽查+民政服务热线”相结合的运营监管方式对建成中心的运营情况开展监管,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中心星级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进一步规范各级中心运营机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0.支持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家庭。构建区、街道级、社区级“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格局,引导中大型养老机构向嵌入式、多功能方向发展,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制定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根据辖区内老年人分布情况重点打造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集成日托、全托、助餐、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等功能,并向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居家上门服务。至2025年,新增或改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少于10家。推进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2023年底实现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发挥物业企业贴近住户优势,支持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落实社区养老税费优惠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支持慈善力量和志愿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慈善组织与志愿组织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通过“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专栏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1.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等方式加强对家庭养老的支持。到2022年底,全市开展选取20户试点“家庭养老床位”,2025年,全区范围普及推广。 2.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2025年底,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年不少于200户。 3..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制定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围绕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根据辖区内老年人分布情况重点打造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集成日托、全托、助餐、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等功能。至2025年,新增或改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少于10家。 4.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全区培育不少于1家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
11.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依据养老机构功能定位制定养老机构分类标准及基本规范,对养老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设施配备、专业服务人员配备比例、质量控制等作出标准化规定,推进养老服务规范运作,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创造适宜的发展环境。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和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工作,以更具针对性和更加有效的监管助推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水平。适度引进专业服务人员,推进社会工作者进入养老机构,按照每入住100名老人配置1名专业社工的标准,在全区养老机构内配置专业社工。
12.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项目,落实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健康体检和医养结合服务,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参与制定认知症养老照护的政策文件,引入认知症专业护理机构和工作模式,建设专业的养老认知症护理中心;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利用医院现有病房、病区、医护人员等硬件资源,开设安宁疗护病房或病区,创建安宁疗护社会支持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养、养护协同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医疗机构设置护理专区或护理床位,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居家护理服务需求。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高龄、独居、失能(含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13.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升级。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现有平台,建立完善以数据信息为基础,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网点为纽带,以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摸清老人的总体需求、分层需求和个性需求,重点掌握高龄和失能、空巢、贫困、计生特困家庭等老人的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产品、职能医疗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建立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14.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高保险统筹面、受益人群覆盖面和定点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通过护理险将养老和医疗(包括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诊疗服务、专业护理等)有效融合,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形成有效对接,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鼓励养老机构参保,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
专栏4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1. 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 2.完善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项目,引入认知症专业护理机构和工作模式,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居家护理服务需求。 3.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建设统一的集信息发布、养老服务、平台监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养老”云平台。 |
15.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支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康、养、护等需要的各类养老产品。打造养老产业集群,须推动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产业全面发展。重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适应老年人消费水平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社区服务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推进养老“康辅”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培育或引进1-2家有一定品牌基础的骨干企业,力争形成特色明显、分布合理的老年用品产业布局;鼓励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努力形成一个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或集聚区。
16.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养老+”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与养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餐饮、家政、教育、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区资源,推进工业遗址、矿区铁路轨道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探索特色休闲养生、文化养老、生态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积极推进推进皖北康复医院淮海春晖老年公寓、淮海健康老年服务中心和相山区状元红老年公寓建设。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的需求。
17.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组织养老机构参加中医药健康养生高峰论坛暨老博会等展会平台,促进养老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支持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依托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开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探索建立消费补贴政策。
18.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依托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主动融入徐州都市圈,强化与上海、江苏、浙江的合作和联系,联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互通、市场要素流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推动标准协同互认、人才培训、旅居养老、康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引进沪苏浙优质养老资源,通过合作共建、设立分院、整体搬迁等形式协同发展。继续推进淮海实业集团与长三角相关企业战略合作项目,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学习借鉴“社区养老顾问”、养老服务地图等做法,推进养老服务资源进社区、进家庭、让老年人享受更便利的养老服务,实现体制机制的等高对接。
专栏5 养老服务产业培育行动 1.推进养老“康辅”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培育或引进1-2家有一定品牌基础的骨干企业。 2.积极推进皖北康复医院、淮海春晖老年公寓、淮海健康老年服务中心和相山区状元红老年公寓项目建设。 3.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支持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依托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开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探索建立消费补贴政策。 4.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一体化,主动融入徐州都市圈,加强标准协同互认、人才培训、旅居养老、康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5.推进淮海实业集团与长三角相关企业战略合作项目。 |
19.完善用地支持政策。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用地,根据人口结构现状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科学编制养老设施供地计划,分阶段供应相关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以多种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
20.整合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盘活公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闲置床位,扩大社会养老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鼓励各地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对存量设施改造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机构,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区政府集中研究处置。
21.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化水平。坚持将财政支出更多向民生倾斜,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设施配备、运营管理、功能提升、人员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修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提高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率。分类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未达到养老机构规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含家庭照护病床),享受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运营补贴政策;对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的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补需方的方式给予运营补贴。试点设立养老专项扶持资金,对社会急需、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市场化水平。
22.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推动国有经济在养老基础设施布局,通过资本市场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资渠道,吸引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品和养老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进一步引导地方国有资本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对主要提供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提供养老服务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情况。
23.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建设。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版)》,通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人员调整、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合理规划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制定相关培训课程内容标准,强化养老护理员实务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落实护理员持证奖励、入职奖补等优惠政策,落实护理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和各项优待举措,快速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充分发挥社工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强化养老机构社工专业化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多途径培育和引进高素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造就一批养老服务领域的管理型领军人才和科技型领军人才。同时,在意识形态上,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爱和职业精神弘扬,研究设立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组织参加省市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美护理员”评选等,形成从事养老服务业的荣誉感与使命感。
专栏6养老要素保障强化行动 1.调整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空置公租房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 2.合理规划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养老人才系列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等优惠政策。 |
(六)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24.建立健全部门统筹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机制,加强部门统筹,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逐项明确具体任务及配套政策清单,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切实加强基层养老经办服务能力。
25.完善养老综合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探索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建立机构全覆盖、内容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的监管格局。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消防、卫健等相关配合监管部门的信息联动、共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严重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推进全区养老机构监控系统建设,提高风险防控的智能化水平。
26.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探索制定《相山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事故鉴定和纠纷协调机构,依法依规保障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权益。
专栏7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行动 1.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制定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2.探索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建立机构全覆盖、内容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的监管格局。 3.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消防、卫健等相关配合监管部门的信息联动、共享。 |
27.推进养老便民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的适老化改造。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改造,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捷舒适的社会环境。医疗、社保、民政、电信、邮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并向基层延伸。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热线。开展并持续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相关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
28.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中的欺老虐老行为监管。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建立协同机制。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完善预付费管理制度,严防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29.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将赡养父母行动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老年人照护基本常识教育,加强老年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做好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30.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
专栏8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 1.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的适老化改造。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改造,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捷舒适的社会环境。 2.组织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3.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将赡养父母行动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
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工作协调,进一步发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推进简政放权,理顺工作机制。通过改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内容等来解决养老服务制度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养老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涉老部门的综合考评管理,有效激发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为提升全区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奠定组织基础。
(二)完善法制保障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市场培育、价格机制及优惠制度的实施等,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保障与激励措施。同时做好法规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编制宣传手册,开展养老法规政策进社区活动,确保养老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三)提高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养老服务规划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在养老服务宣传方面作用,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任务分解和评估督查分年度细化任务分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阶段性评估。强化各有关部门在落实规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中的职责,建立养老服务指标评估体系,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采取自查、督查、社会第三方评估并举方式,开展年度和规划中期评估检查。强化政府对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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