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榜头小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NEW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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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榜头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审【2019】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棚改专项债及银行融资,招标人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配电室及开关站装饰改造;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高压进线、电力排管、一户一表、开关站、1、2、3#配电室高低压配电设备、商场配电、柴油发电机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为大型工程,造价2024.331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正常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 别和等级: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 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 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于规范 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2015]13 号) 要求办理企 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①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和《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 号)的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 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注:项目负责人证书要求执行闽建筑函〔2022〕33号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的相关要求。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 .7.1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 单 ”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闽建[2016]5 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 黑名单” 、“文明施工黑名单” 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7.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单 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7.3 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 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 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严格执行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 意见 》 ( 泉政文[2014]98 号 ) 、《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 》 ( 泉人 社 【 2017 】342 号 ) 、永人社[2017]91 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 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 及泉建筑[2018]11 号文的有关规定 。在确定中标 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 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人按规定缴 纳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核发中标通知书。工资保证金缴交:开户名:永春县人力资 源和社保保障局,账 号:135*****040******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3.10.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 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2日08时00分2022年08月08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2 年 08月23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①年度保证金形式: 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 “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建筑【2021】48号文)。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件要求。或③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号一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040****** 帐号二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650********* 帐号三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账号:140*****190********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永建招字[2022]089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本项目采用远程签到解标,全部采用在线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到场,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交易平台在线开标解密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网上自助签到可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操作,请务必在开标时间到达后再进行解标操作。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超过 1 小时后不再进行解标操作。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春县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

电子邮箱:ycqcdl@126.com

电话:181*****068

传真:0595-********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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