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卫生监督所委托,现就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FY-********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备注

1

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智能化监管系统

提供不少于21家集中餐饮具企业数据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

职业健康在线培训考试系统

职业健康在线培训系统1套(200家企业,3个月内3万人次/年)

3

酒店客房保洁监控系统

提供系统不少于120家酒店客房保洁监控画面

4

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

提供不少于35家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数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23日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表(Excel版)、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上述资料复印件。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各供应商可将所需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盖章的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09时30分前,为配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收件人:陈娟,联系电话:158*****231。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所有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或送达到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8月23日09时30分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开标。由于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特别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相应取消,同时开标过程中涉及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的内容也相应取消。

2、供应商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3、采购人将委托相关督查部门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注:本特别事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为准。所有邮寄到付件拒收。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嘉兴市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158*****231

采购单位:嘉兴市卫生监督所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平台建设 智慧卫生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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